石渠縣公安局

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負

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渠縣公安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
  • 性質:政府機關
  • 地理位置石渠縣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所屬地區,地圖信息,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領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調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情,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承擔組織開展公安隊伍正規化、裝備現代化建設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傳工作的責任,組織公安督察工作,實施對民警的監督和權益保護。
(四)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參與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協助、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做好國家安全保衛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
(五)制定完善內部執法制度,實施內部執法監督,依法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六)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承擔全縣治安、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和出入境管理責任;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七)承擔火災預防和撲救責任,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八)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承擔查處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責任。
(九)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內保組織和治保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配合縣司法局依法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
(十一)負責轄區的公安警衛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技術等公安科技建設,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
(十三)指導石渠縣森林公安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四)負責承接中央和甘孜州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已由中央、甘孜州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3、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禁毒、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縣級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4、交通管理大隊: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5、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6、政工監督室: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7、法制大隊: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8、警務保障室: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9、看守所:負責羈押監管被依法逮捕、刑事(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監管在押人員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10、洛須中心派出所、扎多中心派出所、尼呷鎮派出所、扎麥中心派出所、扎格中心派出所、國營牧場派出所:負責轄區社會政治穩定、維護治安大局平穩;收集、掌握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實有人口;管理轄區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指導監督轄區機關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宣傳、發動、組織安全防範工作。

所屬地區

石渠縣

地圖信息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縣公安局(環城路北)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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