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包裝規範

《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包裝規範》是2019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包裝規範
  • 外文名: Specification for packaging of solid spent petrochemical catalysts
  • 標準編號: T/CRRA 0704—2018
  • 發布日期: 2018年12月18日
  • 實施日期: 2019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苑志偉、李葉、徐勁松、王偉、殷喜平、熊慶豐、華獻君、邊疆、董昌宏、蔣紹洋、葉標、奚紅傑、蹇祝明、陳劍峰、貢紅、王玉璞、張俊、黃曉維、姚雲輝、孫岩、郭繼川、羅呈俊、俞忠第

起草單位

中國石化催化劑有限公司、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格瑞凱特貨櫃有限公司、貴研資源(易門)有限公司、河北欣芮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鎮海煉化分公司、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雲龍縣鉑翠貴金屬科技有限公司、江蘇中銘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申聯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特力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同華鉑金企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國石化上海高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包裝的術語和定義、危險特性及包裝類別、包裝基本要求、包裝方式及規格、包裝容器性能要求、包裝封口技術要求以及包裝標誌、代碼和標記。本標準適用於催化裂化廢催化劑、渣油加氫廢催化劑、重整廢催化劑、二甲苯異構化廢催化劑、對苯二甲酸加氫精制廢催化劑、乙烯氧化制環氧乙烷廢催化劑的包裝。

主要內容

技術內容1:術語和定義
為滿足本標準廢劑包裝的需要,正確理解相關術語,本標準結合固體廢催化劑的性質及實際情況,需要對包裝、包裝件、危險品包裝、包裝材料、鋼桶、專用貨櫃、集裝袋、可移動罐櫃等術語進行定義,為確保本標準與國內其他基礎標準的協調一致,避免產生歧義,除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外,本標準所使用的其他術語和定義直接引自GB/T 4122系列標準和JT/T 617系列標準。
技術內容2:危險特性及包裝類別
國家2016年發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將本標準範圍內的6種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均列入危險廢物名錄中,界定的危險特性為毒性。
廢催化劑作為危廢,其包裝的選用應根據其危險程度確定。通過對比各類廢劑與其對應的新鮮催化劑中的各元素的種類和含量,最終確定了催化裂化廢催化劑、渣油加氫廢催化劑、重整廢催化劑、二甲苯異構化廢催化劑、對苯二甲酸加氫精制廢催化劑、乙烯氧化制環氧乙烷廢催化劑等的危險特性及包裝類別。
技術內容3:包裝的基本要求
本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規定,以及GB 12463-2009《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 19269《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安全規範》,結合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自身屬性,提出了適用於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包裝、標識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是所有廢催化劑包裝都應遵守的共性要求。
技術內容4: 包裝方式及規格
根據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性質不同,結合運輸和防護的相關要求,並進一步落實標準第4章界定的危險特性和包裝類別,以及第5章的基本要求,參照GB 19269-2009、GB/T 19434-2009、JT/T 617等標準中的相關要求,確定了採用的包裝材質、包裝方式及規格(包裝計量)的各項要求。
技術內容5:包裝容器的性能要求
本標準廢劑包裝所採用的各類包裝容器的製造和試驗要求均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可移動罐櫃執行聯合國《規章範本》的要求。
技術內容6:包裝封口的技術要求
包裝封口質量至關重要,必須確保在搬運、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內裝物不遺漏。根據不同包裝方式,本標準規定了包裝封口質量的主要要求。
技術內容7: 包裝標誌以及代碼和標記
根據廢催化劑的屬性以及危險廢物包裝標識的強制性要求,裝廢催化劑的外包裝上應貼上或栓掛牢固的危廢標籤。標籤內容和警示標誌應符合GB 18597-2001附錄A的規定。
專用貨櫃和集裝袋的代碼和標記應符合GB 19434-2009中第5章的規定,鋼桶的標記代號應符合GB 19269-2009中第5章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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