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樓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石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石樓縣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樓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設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擬定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組織實施重大人才智力項目引進計畫,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統籌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一)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行政機關。
(十二)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審批股)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擬定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機關財務、接待、車輛、保密、保衛、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審查、人事勞資、目標責任考核、幹部職工管理、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網際網路+人社”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承擔局重要文稿組織起草工作;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調研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等工作。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諮詢服務和普法教育工作。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局屬有關單位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年度計畫執行情況;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等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擬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實施規範,指導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承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人事仲裁員培訓和資格認證工作,指導仲裁員、調解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預測工作,承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和項目經費資助工作;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國(境)外、省外、市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組織進入我縣人力資源市場的準入制度,指導和監督管理職業中介機構,負責職業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和審批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承辦縣直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承辦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事宜。擬定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受理控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內部審計工作,制定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負責局屬單位預算執行審計監督和單位負責人離任審計。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縣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匯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決算;制定全局財務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對局屬單位財務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局固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人力資源股
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備案事宜;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定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博士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回國定居專家、學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回國留學人員科技、創業活動的規劃、政策擬定、項目資助、經費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承辦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擬定全縣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規劃;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勞動保障股
擬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集體契約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地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勞動契約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承擔全縣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擬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縣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擬定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及評選表彰工作;負責全縣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綜合管理技師、高級技師評聘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定全縣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負責制定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定全縣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定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定國(境)外、省外、市外、縣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我縣就業管理政策;擬定有關機構向外資企業選派中方雇員的管理辦法。擬定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定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定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個人賬戶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審核縣級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縣級統籌制度;審核縣屬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擬定城鎮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承辦職工非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相關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失業保險標準調整機制;對使用縣級失業保險調劑金進行審核;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定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定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審核縣屬以上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擬定全縣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組織調整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擬定工傷預防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組織實施協定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承辦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相關管理工作。擬定全縣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定農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規則;擬定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擬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籌集、審核、備案和管理制度。擬定全縣勞動保障監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勞動保障監察年度計畫;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擬定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股、培訓就業股、社會保險股、勞動關係股、社會救助股、基政組織區劃股、社會福利養老股。

現任領導

局長:
副局長:王喜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