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統計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統計局

石柱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改革發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柱縣統計局
  • 地區:石柱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能: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承辦統計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依法對涉外調查事務、民間統計進行監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導鄉鎮、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和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鄉鎮統計、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情縣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抽樣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統計核算全縣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六)組織實施全縣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和環境等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全縣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收入調查和全縣農村貧困監測、婦女兒童兩綱監測及三峽庫區有關監測。
(七)組織實施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加強對全縣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建立並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建立健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的考核評價工作。
(九)組織實施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統計數據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協助鄉鎮管理統計人員,促進全縣統計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考試等進行組織和管理;管理和監督鄉鎮由市財政和縣財政安排的統計工作經費。
(十一)承擔對全縣鄉鎮、行政事業單位、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統計登記工作。
(十二)組織統計工作合作交流。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1)負責文字、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統一管理市、縣財政和上級統計部門撥付的統計工作經費,制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本局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有關工作;
(3)承擔局機關的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有關工作及外事、安全、消防、保密、信訪、綜治穩定、文明衛生、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提案議案、督查督辦、後勤服務工作;協助鄉鎮管理統計人員;
(4)會同有關部門對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考試認定等進行組織管理;
(5)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
(6)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和網路管理;
(7)承擔全縣鄉鎮、各行政事業單位、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統計登記工作。
2、綜合核算統計科
(1)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2)組織實施全縣有關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情況、交通運輸、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服務業、社會發展、科技、環境等統計調查,並對相關數據進行審核、評估;
(3)承擔建設管理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資料庫工作和蒐集、整理、編輯、出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數據資料工作;
(4)負責對外提供全縣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5)組織實施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監測和統計預警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社會重大問題,為政府提供決策服務;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規劃)執行情況統計監測及三峽庫區(石柱段)社會、經濟、環境監測。
3、工業投資統計科
(1)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部門(行業)的工業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工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
(2)組織實施全縣能源資源統計調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能源資源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能源資源統計數據,並對數據進行審核、評估,開展全縣節能降耗統計監測和評價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
(3)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建築業的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部門(行業)的本專業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
4、縣社會經濟調查隊(縣統計執法大隊)
(1)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統計調查,管理協調鄉鎮(部門)本專業調查;
(2)組織實施城鎮住戶勞動力和勞動收入調查;
(3)蒐集、整理、提供“三農”及勞動力和勞動收入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鄉鎮(部門)本專業的統計工作,承擔全縣城鎮居民收入、農村居民收入調查及農村貧困監測工作;
(4)負責國家統計法律法規和重慶市地方統計法規、規章在全縣的宣傳貫徹和對統計執法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承辦統計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
(5)負責民間統計有關監督管理。

領導分工

王朝民(局長、黨組副書記)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工作。譚丙武(黨組書記、紀檢組長)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綜合核算統計、工業(含規下)投資統計、貿易內資統計、社會和科技統計、服務業統計、人口和就業統計、能源統計、監測統計、重大普查、數據質量評估、計算機套用管理、統計設計及保密工作等。聯繫綜合核算科、工業投資科和普查中心。岳良奉(副局長) 分管農村經濟統計、農村住戶調查、城鎮住戶調查、萬元增收監測、退耕還林監測、統計法制建設、統計文化建設、社情民意調查、統計培訓、政治學習、安全穩定、愛國衛生、機關管理和效能建設。聯繫辦公室、社會經濟調查隊、統計執法大隊和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黎萬華(副調研員) 分管聯繫鄉工作,協助譚丙武同志分管黨務、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督查、政治思想、宣傳教育、計畫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聯繫局黨支部和局工會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督察工作、安全穩定和保密工作、工會工作。聯繫黨支部、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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