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石柱土司文化特色突出,內容豐富,表現形式多樣。石柱土司制度經歷了500餘年,積澱了內容豐富的以
土家族為主的土司文化遺產。土家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據1990年
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統計,土家族人口有5704223人。主要聚居於湖南、湖北、四川三省毗連地區。
概況
馬氏土司
石柱土司馬氏,據其家譜記載,祖籍是陝西扶風,系漢伏波將軍馬援第三十九代孫馬定虎的後裔。馬定虎在南宋時因平五溪蠻入境,因功授以石柱安撫使,官職世代沿襲,得以世守石柱。《馬氏族譜》、《馬氏家譜淵源》、《
石柱廳志》、《石柱鄉土志》或《馬氏家譜》均載:馬定虎為“遷石柱始祖”,“建業於水車壩”。“其襲爵曆元及明無替”。明季朱容潘攻入石柱,石柱馬氏官譜被焚燒,“定虎公以後,克用公之前,馬氏中衰,當宋之鼎革之際,功名未登天府,史鑑不傳”。據《渝州志》云:“宋景定中,蠻酋大蟲馬什用同向士壁率師大敗元兵,繼平九溪洞夷,授鎮國大將軍,領銅牌印、石柱安撫司大使,世守其土。
淵源
據重慶市石柱縣馬氏保存的《
馬氏家乘》記載:“公(馬定虎)陝西扶風茂陵莊人,漢伏波將軍三十九代孫也。英敏磊落,勇力過人,事宋為驍騎隊長,屬吳繗軍。靖康之亂入京師勤王,……高宗南渡,扈蹕有功,軍中皆稱將門之後。時五溪蠻因朝廷多故,連結土司秦勾等陷施州大田所、南賓諸郡,擾及大江之南,官兵屢征不克。大臣范宗伊奏曰:五溪蠻敬畏伏波將軍如神,倘得其裔往征,必克。高宗允其奏,因詔定虎公領兵由建始入川,駐兵於南賓縣之水車壩,傳檄南路土司七覃八田,宣揚威德,剋期會兵施州。溪蠻聞定虎公為伏波之後,已自攝服欲降,獨賊首覃勾拒施州欲戰。我公合諸土司兵攻破施州,賊走屯七岳山。公圍之,遣輕騎五百人間道由龍嘴河、都會壩絕其歸路,賊糧道不通,遂成擒。捷聞,並圖其山川形勢以獻,中有石峰高聳插空之語,因封公為石柱安撫司,世襲節制九溪十八洞“。清乾隆年間修《
石柱廳志》記載,扶風人馬定虎,(馬)援三十九代孫也,知兵饒膽略,朝命領兵進剿。定虎入川駐水車壩,擊之,苗果震懾,潰敗。捷聞,即以南賓縣地官之。縣東南六十里,有高峰直上,狀類柱,乃置石柱安撫司,敕馬氏世襲,節制九溪十八洞,為鎮服苗蠻之計。據《
明史》中記載:“明洪武七年(1374)石柱安撫使馬克用遣子付德與同知陳世顯入朝貢方物;洪武八年(1375)改石柱安撫司為宣撫司,隸重慶府”。馬克用封石柱宣撫使,建署水車壩(今悅來鄉古城壩),其食邑,僅今悅來鄉附近就有牛項溪、尖山子、螺絲塘、白果園、水田壩、五龍溪、板獠漕等處。
業績
石柱馬定虎這一支馬氏在歷史上對穩定少數民族地區社會安定,維護國家統治,發展社會生產均做出了很大貢獻。據《
馬氏家乘》記載,元未九溪十八硐諸土司不靖,明洪武初,馬定虎的十五代孫馬克用征服了九溪十八硐,被朝廷加封為宣撫使。據《蜀人物誌》記載,馬克用“生元末,襲石柱安撫司,仁而有勇,與士卒同甘苦,上下一心。全境內戶口為十三族,大山外有陳、伍、高、崖、羅、向六族,山以內有譚、劉、奉、何、冉、江、白為七族。土司無城郭而有峒寨,令十三族皆得立寨柵,具徒卒,無事盡力農畝,有警則各寨並起,以聽指揮。凡境內高峰絕嶺,星羅棋布,皆各族屯兵邊所。……不數年,庶富為川東冠。忠路、酉陽、唐岩、沙溪等司,皆推石柱為司長,音問不絕。”馬克用在洪武中善撫夷落人心歸附,子孫世襲。表明元末石柱土司的勢力得到急劇增長,已成為元末明初時期諸土司中舉足輕重的大土司之一。
石柱土司正式建立後,由馬氏承襲達26代,計569年。其沿襲情況,據《
石柱廳志》等資料記載,自明洪武初馬克用由安撫使擢升宣撫使以來,在洪武七年(1374),馬克用遣子付德與同知陳世顯入朝,明改安撫司為宣撫司。馬克用於明洪武八年將其司治遷至南賓縣城。馬克用傳子馬良,馬良傳子應仁。宣德五年(1430),馬應仁犯法,罪應死,但朝廷給他個謫戍邊,
戴罪立功的處分,因為“帝念其祖克用嘗效力先朝”,而仍命馬應仁子
馬鎮襲石柱宣撫使職。
馬鎮傳馬黼,馬黼傳馬澄。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三月,內盜300餘,侵犯石柱,殺死馬澄及
隸卒20餘人焚掠而去。是年,其子馬徵襲宣撫職。
馬徵傳馬龍,馬龍傳
馬素,馬素在萬曆二十年(1592)傳馬斗斛。
奪位事件
明萬曆年間,龍陽洞土司譚彥相等欲脫離石柱土司統治,編籍入萬縣之時,石柱土司馬斗斛為維繫“土不出境”的祖訓,遣子
馬千乘率兵圍攻龍陽洞,燒殺幾盡。直到清順治十六年(1659)石柱土司歸附清朝,石柱乃轄東至湖北利川,南接黔江,西界豐都,北鄰忠州。廣230里,袤240里之廣闊地域。
在
秦良玉代理土司之前,其馬氏內部發生一件爭權奪位,引發仇殺之事。據《明史·四川土司傳》記載,萬曆二十二年(1594),石柱土司妻子代幼子行宣撫事,時“土吏馬邦聘謀奪其印,與其黨馬斗斛、斗霖等,集眾數千,圍覃氏,縱火焚公私廬舍八十餘所,殺掠一空。”結果,還是馬斗斛得了便宜,署理司職,但終究是名不正,言不順,好景不長,最終下了台。
石柱土司是土家族六大宣慰司中,改土歸流最晚的一個。馬祥麟子馬萬年於清順治十六年(1659),歸附清朝,仍授宣慰使。據《清史稿·四川土司傳),乾隆二十一年(1756),以
夔州府分駐雲安廠同知移駐石柱。二十五年(1760),設石柱直隸廳,改土宣慰使為土通判世職,不理民事。道光《補輯石柱廳志·土司志》記載: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馬萬年傳子馬洪裔,雍正年間馬洪裔傳子
馬宗大,“宗大傳
光裕,光裕傳孔昭,孔昭於乾隆十九年(1754)緣事革職,以光裕弟光仁護土司事,俟孔昭生子承襲。至二十一年,孔昭生子
俊明,報部。光仁復緣事斥革。部議夔府分駐雲安廠同知移駐石柱,代理土司事,俟俊明成立交卸。二十五年,俊明殤,承襲無期。部議改設直隸廳同知,其土宣慰司改為士通判,不預民事,俟孔昭生子。題請奉旨如議。孔昭卒,無子,以光仁子圖昭襲土通判職。”
馬孔昭與馬光仁兩任土司均“緣事革職”,其所緣何事,據石柱《
馬氏家乘》記載,“乾隆十九年,孔昭以逆匪陳昆案內失察,部議革職。”是說馬孔昭的革職是因為鎮壓當地陳昆起義不力所致。而馬光仁革職的原因卻與他同馬孔昭之間的矛盾有關,譜云:“乾隆二十一年(1756),孔昭生子
俊明,業已報部。因光仁任事,時值大旱,民間禾價騰貴,光仁禁販禾出境,有販者皆稱孔昭之禾,仁因封孔昭莊倉。昭怒,以封倉絕食、更藉護奪襲等情上控”。馬孔昭所以將其叔父馬光仁告到
夔州府,是因為販禾封倉之事,但真實的原因是“藉護奪襲”之情,即馬孔昭子馬俊明業已報部,而馬光仁並不願意從“護土司事”的位置上退下,讓馬俊明承襲,而引起馬孔昭的不滿。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改土歸流、改設直隸廳、隸川東道,宣慰使改為土通判,不預民事,仍世襲。《石柱直隸廳志》有云:“國家聲教遠訖,先後皆改土歸流,石柱土官馬氏歷世忠順,明
季女土官
秦良玉忠勇著天下,載明史,故地雖改設直隸廳,後裔猶世襲通判職,比其他土司加厚焉”。乾隆二十五年,朝廷因馬俊明死,馬孔昭無子承襲,而順勢把石柱改土歸流。同知賈天祿奏請乃以馬光仁的長子馬圖昭襲,自此,土通判一職,馬氏世代相傳,馬圖昭於乾隆二十七年(1762)緣事革職。次年,同知王縈緒上奏朝廷,要求任命由
馬宗大之弟馬宗夫之孫馬佑昭承襲土通判,獲準。鹹豐年間傳至馬駕,馬駕傳馬保誠、馬保誠傳楊舜貞,楊舜貞傳馬正倓,至1949年十一月石柱解放為止。
世襲表
馬氏土司世系自馬克用起為:
馬克用(元末襲)-→
馬良-→馬應仁-→
馬鎮-→馬黼-→馬澄-→
馬徵-→馬龍-→
馬素-→馬斗斛-→覃氏-→
馬千乘-→
秦良玉(馬千乘妻,因夫亡,子幼而代理)-→
馬祥麟-→馬萬年-→馬洪裔-→
馬宗大-→馬光裕-→馬孔昭-→馬光仁(馬裕弟,因兄革職,子未出而執司事)-→馬圖昭-→馬佑昭-→馬駕-→馬保誠-→楊舜貞-→馬正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