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政府融資與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風險。負責辦理和監督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管理;負責區本級的財政統發工資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峰區財政局
- 上級單位:石峰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區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擬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3、承擔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深化預算改革,推進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4、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本級國庫業務;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
5、負責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票據等管理工作。
6、指導街道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和監督工作。
7、負責政府融資與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風險。
8、負責辦理和監督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管理;負責區本級的財政統發工資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和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報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0、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11、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