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長安區科學技術局

石家莊市長安區科學技術局

石家莊市長安區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長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81號),石家莊市長安區科學技術局(簡稱區科學技術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石家莊市長安區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長安區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Shijiazhuang Chang'an District Bureau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以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擬訂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進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措施。
(三)做好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資金等)並組織實施。
(四)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基礎研究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五)負責編制全區科技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園區建設。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承擔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指導各街鎮和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組織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區相關事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區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層次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相關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省科學技術獎、省燕趙友誼獎的申報組織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教興區戰略、人才強區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做好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等相關工作。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科技宣傳和新聞發布、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科。負責科技體制改革、科技項目管理、高新技術發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引進國外智力、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行政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區科學技術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處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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