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著作權協會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章程》是石家莊市著作權協會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制定的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著作權協會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章程
- 施行地區:石家莊市
總則,業務範圍,會員,組織機構,經費,修改程式,終止程式,附則,
總則
第一條本組織名稱為石家莊市著作權協會(英文名稱:CopyrightAssociationofShijiazhuangCity)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
第二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性質: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是由石家莊市以及駐石的書法作品、美術作品等著作權產業單位、團體及著作者個人自願組織的專業性、非盈利性的本協會下屬組織。
第三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致力於反對侵權盜版,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團結全體會員單位進行著作權保護的研究與探索,交流著作權保護經驗;促進著作權產業發展,繁榮石家莊市書畫藝術事業。
第四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受協會的直接領導,按照協會章程、根據協會決議開展各項工作。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舉辦活動要報經著作權協會會長和秘書長批准並備案。
業務範圍
第五條配合協會的相關工作
(一)配合協會做好促進著作權創造、利用、保護、管理的理論研究;
(二)開展有關藝術品著作權的學術、信息、交流;
(三)宣傳普及藝術品著作權知識,組織本專業著作權專業知識培訓;
(四)調查舉報侵權盜版,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五)收集反饋反盜版信息;
(六)舉辦符合協會宗旨的社會公益事業;
(七)承辦協會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六條著作權保護
(一)依法保護書畫藝術家的著作權,維護會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依據協會章程制定和實施行規行約,保護守信和公平競爭原則。制定本行業質量規範、服務標準。
(三)參與地方有關藝術品著作權的維護、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
(四)開展行業自律,建立本專業門類內部考評和監督機制。監督會員單位依法經營,對於違反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章程和行規行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參與不正當競爭,致使行業集體形象受損的會員,可以採取業內批評、通告批評、開除會員資格等懲戒措施,也可以建議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對非會員單位的違法活動進行處理。
第七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活動的開展
(一)採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媒體在國內、外介紹書畫藝術家。
(二)在省內廣納賢才,聯繫省內知名專家,包括來自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告、教育、旅遊、機關、廠礦、企事業單位等各行各業喜愛書畫藝術的專業以及業餘書畫家、書畫藝術理論家、評論家,並協助其開辦專題書畫展。
(三)協調會員藝術家之間、會員藝術家與行業內非會員藝術家,會員藝術家與其它行業經營者、消費者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係。
(四)定期組織書畫家聯誼及國內、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舉辦不同形式、不同規格的展覽。不定期地聘請國內外著名書畫家、評論家進行學術講座。
(五)圍繞重大節日,組織民眾性大型專題書畫展,發現、培養新人。
(六)根據河北的地域特點,創辦有特色的燕趙文化藝術節。
(七)精心策劃、組織書畫家面向生活,面向社會,為河北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實行考察、慰問、宣傳等活動。
(八)組織我市對外書畫文化交流活動。
會員
第八條本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申請加入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會員,須擁護本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書畫專業委員會的意願,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與著作權有關的產業界,熱心並支持藝術品著作權創造、利用、保護,積極參與反盜版和維權活動者;
(二)從事書畫藝術品著作權研究且有一定學術成就者;
(三)在著作權教學、司法、行政、貿易及其他有關業務機構中從事著作權工作,熟悉書畫藝術品著作權業務者。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石家莊市著作權協會會員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入會登記表》;
(二)經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授權所設辦公室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書畫行銷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其它依本章程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二條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章程;
(二)執行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決議;
(三)維護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合法權益;
(四)完成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時交納會費;
(六)其它依章程應履行的義務。
第十三條單位會員代表一般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的其他人擔任,代表如離職調動,需在一個月內將改派代表書面通知協會辦公室。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書畫行銷專業委員會,經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註銷會籍即可。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書畫營著作權保護銷專業委員會組織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經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常務理事;
(三)審議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須於著作權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之前召開。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協會審查批准,但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制定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領導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延期召開。
第二十二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延期召開。
第二十五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專業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須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協會審查,經登記管理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任期同協會一致,為四年。
第二十八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提名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人選交會員代表大會決定。
第二十九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計畫;
(二)決定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聘用和解聘;
(三)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經費
第三十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著作權產業界提供的資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國內外個人或團體的捐款;
(五)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三十五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對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經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同意,並報協會核准後生效。
終止程式
第四十一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協會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終止前,須在協會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終止後剩餘財產在協會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13年11月29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由書畫著作權保護專業委員會的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經協會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