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6〕16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實施地區:石家莊市
檔案通知,辦法全文,

檔案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6〕16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出台操作辦法
各責任單位既是落實本項政策的責任主體,也是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的牽頭單位。凡是需出台細則、辦法或操作流程的,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分工,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部門要加大對降成本政策宣傳力度,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廣泛利用各種媒介,採取多種形式對政策進行解讀,讓各類市場主體熟悉政策、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
三、狠抓政策落實
各縣(市)、區和市政府各部門要善於總結政策推進落實取得的進展和成效,查找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建議,確保各項降成本措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辦法全文

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發〔2016〕14號)精神,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我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最佳化發展環境,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落實普惠性減稅政策
(一)認真落實“營改增”各項政策,確保不增加企業的辦稅成本。(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二)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適用增值稅差額徵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三)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的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和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4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上述6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1月1日後和4個領域重點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責任單位:市國稅局)
(四)適當調整部分稅種稅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推進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綜合測算從量計徵稅額和各種收費基金,統籌考慮資源稟賦和開採條件,在國家確定的適用稅額幅度內,以穩定稅負為基礎設定資源稅率。(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五)擴大農產品核定扣除範圍。對中藥材加工、屠宰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責任單位:市國稅局)
二、著力推進降費減負
(六)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下限制,凡國家和省有上下限收費標準的,一律按下限標準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免徵小微企業水土保持補償費地方收入部分,降低小微企業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50%。對企業在改革、改組、改造過程中發生的房地產權屬轉移,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對小微企業免徵住房轉讓手續費。對省級以上開發區省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予以免徵,國家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上下限的,按下限徵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殘聯)
(七)強化涉企收費管理。實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對國家和省公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收費及政府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建立常態化公示機制和政策跟蹤監督機制,堅決取締清單外的亂收費項目和越權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嚴格規範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嚴禁以各種方式強制企業贊助捐贈、訂購報刊、參加培訓、加入社團和指定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
三、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八)最佳化融資環境。積極協調配合金融監管部門進一步整頓規範金融服務收費行為,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和收費項目,嚴禁在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積極推動銀行業成立債權人委員會,加快實施銀行債權人公約制度,對市場前景好、誠信經營,但暫時有困難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做好企業債務處置和風險化解。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防控和打擊力度,引導資金回流實體經濟。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共享平台建設,大力推進跨部門信用信息合作共享,加強誠信約束體系建設。將企業信用情況與享受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等優惠政策掛鈎,引導企業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九)強化金融支持。引導商業銀行穩定企業貸款,加快發展上市、債券、股權基金等融資模式。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最佳化債券審批手續,支持重點企業融資。鼓勵金融機構為企業兼併重組、化解過剩產能等提供金融服務。在與省級再擔保機構達成的合作框架下,鼓勵金融機構對為實體經濟提供擔保服務、風險控制能力強、社會效益好的融資擔保機構,適當提高擔保放大倍數,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要通過使用政府融資平台等方式,設立企業應急轉貸資金池,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解決續貸臨時周轉困難。(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國控集團、地產集團等政府融資平台)
(十)降低企業擔保抵押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不隨意收縮合作擔保機構為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且利息支付正常的企業提供擔保的額度;在處理業務風險時,與融資擔保機構加強溝通協調,採取一致行動。(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十一)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提高信用良好企業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擔保費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擔保放大倍數達到2倍以上,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50%的,給予一定數額的擔保補償。(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十二)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對鋼鐵、建材、煤炭等行業中有效益、有市場、有競爭力的優質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幫助有前景的企業渡過難關。對資金周轉出現暫時困難但仍具備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大中型企業,通過調整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措施,緩解企業債務壓力。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無清償能力的殭屍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整改無望的企業,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增加中長期貸款投入,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裝備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傳統產業技改、轉型升級、新增優質產能等領域給予優先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十三)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加快推進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支持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及資產證券化、商標權質押貸款等方式,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十四)鼓勵銀行以政府採購契約為依據向政府採購中標供貨商提供信用貸款等融資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十五)大力發展應收賬款融資。加強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建設和宣傳推廣,改進完善應收賬款質押和轉讓、特許經營權項下收益權質押、契約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融資租賃、保證金質押、存貨和倉單質押等登記服務。推動更多供應鏈加入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服務平台,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擴大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規模。推動大企業和政府採購主體積極確認應收賬款,幫助中小企業供應商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六)加強對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支持金融機構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落實好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商業銀行對誠信經營、發展前景好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優惠利率支持,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綜合運用再貼現、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資金流向小微企業。進一步完善市級層面小微企業風險補償資金。推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機制。(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十七)積極對接和爭取國家和省新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快項目儲備,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對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但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需要續貸的,由虹橋股權投資基金提供過橋周轉資金。(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
(十八)建立銀企常態化對接機制。搭建銀企對接網路平台,市級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對接活動,各縣(市)、區每月至少舉辦一次對接活動。(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十九)完善和推廣套用《石家莊市鼓勵同質同價優先使用本市名優特新產品推薦目錄》,鼓勵製造業龍頭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形式帶動市內中小微企業進入產業鏈或配套體系。對龍頭企業採購市內中小微企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配套產品年累計在1億元以上的,按新增採購額的0.3%和0.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信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十)通過風險補貼、股份合作等引導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股權基金增資入股我市民營企業。(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二十一)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不良企業資產打包處置,實行債權轉股權,對現有資產優良的民營企業進行託管,最佳化民營企業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抗風險能力。(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四、顯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十二)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銜接落實好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市本級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降低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行政機關委託開展的評估評審等中介服務要通過競爭方式選擇中介機構。推進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改善企業發展環境。(責任單位:市編委辦)
(二十三)進一步最佳化土地收儲出讓流程、壓縮辦理時間。未中標的土地競買保證金返還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簽訂土地收儲契約後,土地儲備中心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變更、財政評審、規劃設計條件及紅線圖、勘測定界及測量宗地圖等工作,全部資料齊備後,3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地產交易市場。土地儲備中心和建設用地服務中心將收儲、徵收地塊資料移交地產交易市場後,地產交易市場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地塊現場勘察、委託評估機構出具出讓地塊的土地評估報告、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提交國土局會審會集體會審等工作,市國土局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政府審批。(責任單位:市國土局)
(二十四)最佳化物業招標審批流程。允許採用能夠滿足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和物業服務費用測算要求的規劃總平面圖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展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二十五)推動中介服務機構去行政化。加快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清理規範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環節中介服務。清理行業性、區域性保護,由收費單位明確並公示收費標準,引導降低服務收費。(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編委辦、市發改委)
(二十六)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開展企業名稱、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加快電子營業執照套用,逐步實現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推行免費代辦營業執照機制,實現工商登記註冊制度便利化。加快推進外商投資審批體制改革,進一步最佳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式。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的事中事後監管。(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局)
(二十七)建立健全登記註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市場監管機制,實行發改(物價)、工商、食藥監等部門間涉企執法檢查的聯動回響,減輕對企業生產經營幹擾,增強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
(二十八)營造公平有序市場環境。加大工業領域假冒偽劣產品打擊力度,開展鋼鐵、建材、煤炭、民爆、煉油、菸草等行業的市場清理整頓,依法查處制假、售假企業。打擊利用網際網路、電台、電視台進行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違法廣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消費者權益等各類違法行為。建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處罰力度,開展保護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保護專利、知名品牌免受非法侵害,降低企業打假成本。(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科技局)
(二十九)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組織全市律師幫助中小企業提高防控風險及解決糾紛能力,對企業契約進行全面審查;參與催收企業貨款、應收債權;對經營確實存在困難的中小企業,在現行律師收費標準之下減免收費或業務辦結後收費。(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三十)加強對實體經濟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健全追責機制,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和故意刁難、妨礙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按規定和程式處理。(責任單位:市政府督查室)
五、合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
(三十一)降低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企業繳納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生育保險費率由0.8%降至0.5%,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由1.1%下調至1.0%以下。(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三十二)完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職工個人發展需要,適當減小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三十三)大力實施穩就業政策。支持企業通過轉崗培訓等方式穩定職工隊伍,所需資金從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並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失業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穩崗補貼。對暫時遇到困難但不裁員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六、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成本
(三十四)降低用電成本。落實國家電價政策,下調一般工商業電價3.09分/千瓦時,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三十五)降低用熱成本。推動形成煤熱價格聯動機制,按照煤炭價格波動幅度,下調工業蒸汽熱力價格,逐步實現市場化定價。將市區工業用蒸汽銷售價格由57.40元/吉焦下調至52.20元/吉焦。積極推進供熱計量收費,將工業企業廠房納入計量收費試點範圍。園區內企業較多且無集中供熱站的,加快蒸汽集中供熱站建設。逐步推進工業用高溫水供熱換熱站按計量收費。督促供熱企業保持穩定生產,保證充足供應,避免出現限供和停供情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
(三十六)開展大用戶直購電試點。按照河北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有關規定開展大用戶直接交易試點,支持企業利用余壓餘熱發電,鼓勵富餘電力上網。(責任單位:市供電公司)
七、有效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三十七)降低企業車輛維護成本。從2016年3月1日起,取消強制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由經營者自行確定維護周期,確保車輛正常維護,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三十八)適當放寬限行限制。當啟動霧霾天氣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允許限行區域內醫藥、供熱、供氣企業和肉、蛋、奶等鮮活農產品生產企業運送原料和成品車輛在核准時段和路線通行,減少企業停產、限產頻率,減輕對企業連續生產經營影響。(責任單位:市大氣辦、市交管局)
八、鼓勵企業內部挖潛
(三十九)引導企業通過管理創新降成本。加快實施“網際網路+”行動,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企業內部管理升級。合理壓減財務成本費用,調整融資和貸款比例,利用閒置資金理財創效。壓縮非生產性經費支出,加強物業管理,杜絕跑冒滴漏。改革企業公車用車制度。完善物資管理制度,加大廢舊機器、設備、原料、配件等回收利用,清理處置閒置土地和房產。推行精細化管理,實行指標與績效掛鈎,完善考核制度,激發員工積極性。
(四十)支持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降成本。支持企業發展智慧型製造,延伸產業鏈,促進產品高端化,提升附加值。鼓勵企業通過技改最佳化工藝流程,實行精細化生產,減少能耗和人工、維護成本。提高設備作業效率,淘汰高耗能設備,實現煤電油氣水熱等能源資源節約利用。加強三廢和各工序副產品回收利用、處置,降低排放和治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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