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

《石家莊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12年5月22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的通知
  • 檔案出處:石政發〔2012〕11號
通知,內容,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標,二、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三、重點項目和任務指標,四、責任落實和保障措施,

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2〕11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石家莊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已經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內容

石家莊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
為積極適應新時期消防工作需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城鄉規劃法》為依據,按照河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和《石家莊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充分結合全市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資源實際,本著統籌兼顧、科學合理的原則,特編制本規劃。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消防工作法治化、社會化雙輪驅動,創新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合監管、社會共同治理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最大限度維護公共安全;堅持以人為本、安全優先,著力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全面構建城鄉消防安全一體化體系;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不斷改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共同構築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三)發展目標
政府、部門、單位、公民主體消防安全責任全面落實,消防事業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滅火與應急救援實戰能力進一步增強,城鄉消防工作基礎進一步夯實,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裝備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質進一步提高,火災形勢持續保持平穩,全市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小於0.19,力爭不發生死亡10(含)人以上的火災,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二、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

(一)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設
1.強化政府統一領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和《河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要求,各級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全面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建立健全火災隱患格線化排查整治機制,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委員會各項制度,定期召開全體會議,著力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點和難點問題;嚴格落實消防工作獎懲考核機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社區)和平安地區等考評範圍,每年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組織考評驗收,並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2.強化部門依法監管
進一步發揮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協調各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入推進“10+1”消防工作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落實,完善會商決議、信息互通、聯合執法、技術服務、呈報、督察、函告、調研八項制度,構建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手段“四力合一”的監管防線,為全市消防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堅強保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安全檢查、教育培訓、督促隱患整改等工作職能,對本系統、本行業單位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各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把源頭關,嚴格落實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消防安全前置審批程式,切實從源頭上杜絕隱患產生;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加強信息交流,實現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發揮打擊消防違法行為和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各宣傳教育職能部門,要結合不同的時期火災規律和防範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公益性消防宣傳,真正將消防法律意識、遵章守紀意識滲透到百姓的文化生活中去,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良好氛圍。
3.強化單位全面負責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規範化、標準化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加強實戰演練,定期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自查自改能力;堅持將消防安全理念滲透到日常工作中,加大消防安全投入,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裝備,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加強防火檢查和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改、法律責任自負,築牢火災防控的基礎防線。
(二)火災預警防控體系建設
1.嚴把火災源頭關口
制定城鄉規劃要充分考慮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間距,確保消防車通道等符合標準。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行政審批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要嚴格依法審批,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規劃、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全監管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門不得批准開辦學校、幼稚園、託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場所等。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賓館、景區,在限期改正、消除隱患之前,旅遊部門不得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質檢部門要依法取消其相關產品市場準入資格,工商部門要依照消防法和產品質量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依法查處。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外牆保溫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內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規範要求,特別要加強高層建築施工現場及外保溫材料的監督管理,根據公消〔2011〕65號文的要求將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範圍。
2.健全綜合治理機制
各級、各部門要完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建立火災隱患有獎舉報制度,適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治理;建立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高層和地下公共建築等火災高危單位監管機制,出台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界定範圍、消防安全標準,督促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分級管理辦法,加強規劃、審批及周邊道路建設、物業管理、占道經營、違章搭建等方面監督,深入開展高層建築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隱患集中清理;建立健全“全警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機制,深入推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425”模式,落實“格線化”排查整治措施,規範和量化各警種監督管理的範圍和任務,制定綜合警務服務站的消防建設標準,以高層居民住宅、“三合一”場所、“八小場所”、“城中村”、“出租屋”和社區企業等為重點,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推進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機制落實,採取領導包案、掛牌督辦、媒體曝光等措施督促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3.推進農村消防工作
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平安社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容,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按照《農村防火規範》的要求,加強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設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裝備,確保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落實格線化監管機制,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鎮)、社區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建立農村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和社區消防工作區域聯防制度,明確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組建專職、志願消防隊伍,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約,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突出抓好農村消防培訓工作,對鄉鎮長、村兩委負責人進行全員培訓。
4.深化“四個能力”建設
深入推進構建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建立網際網路社會公眾服務平台,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備案申報、單位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制度建設,實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達標網上申報,完善網上動態管理機制,全面提升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水平。2011年,公安派出所列管單位全部達標;2012年,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2013年,所有社會單位全部達標。
5.強化物業主體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產權人、使用人和房產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加大對損壞消防設施、妨礙安全疏散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一是物業服務企業為建築消防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對管理範圍內的高層建築逐一建立檔案,加強監管。二是高層建築的使用、管理單位應設定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確定防火巡查和檢查人員,採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使用的,共用各方應當共同制定管理辦法,設立專門機構或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進行統一管理。三是使用、管理單位應定期(每半年)對各樓層的人員進行消防常識教育,制訂應急預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習。
6.規範保全服務模式
保全從業單位要將消防安全技能培訓納入保全員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和換崗培訓內容;社會單位要分類細化保全員消防安全職責,為保全員配備必需的防火、滅火、消防宣傳器材和裝備;各地要建立保全員從事消防職業資格制度,從事建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的保全員,應當取得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治安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加強保全隊伍行政監管,規範保全隊伍消防安全服務模式,積極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
(三)配套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1.完善地方法規體系
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條例》的貫徹落實,積極編制修訂《石家莊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研究出台《石家莊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石家莊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配套法律法規,以及有利於城市建設和消防工作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2.加強法制隊伍建設
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設立專職法制機構,縣級配置專(兼)職法制人員。嚴格落實集體研究、法律審核、執法監督、執法質量考評、執法過錯追究等制度,前移消防執法內部監督關口;起草或者制定涉及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權力義務或者涉及法律、法規、規章適用的規範性檔案時,必須進行法律審核;定期分析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執法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和問題查究,解決執法中出現的失誤和偏差。
3.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重特大火災事故和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審批等方面存在失職瀆職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凡因失職瀆職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或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要根據情節輕重,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責任外,還要依紀追究上一級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要依法依紀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分管責任人、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公共消防安全配套設施體系建設
1.科學修編消防專項規劃
各級政府要監督落實已審批的消防專項規劃,結合全市經濟發展規劃,依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修訂,及時調整修訂消防專項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同步實施。2011年底,各縣(市)全部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和修訂工作。2012年5月底前,國家級、省級重點鎮全部完成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和修訂工作。
2.逐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一是消防供水管網和市政取水設施建設。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消防規劃建設、改造環狀消防供水管網,保證管徑不小於150mm,最不利點的供水壓力不應小於0.15Mpa;結合城市道路改造,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水鶴和天然水源,確保消防用水需要;新建、擴建、改建道路,要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無市政給水管網的城鎮,同步建設蓄水池和取水點。到2015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於1500個,所有新改建道路按標準建設市政消火栓,完好率達到100%。二是加強消防車通道建設。主要依靠城市主、次幹道和支路建設環狀消防車通道,消除斷頭路、盡端路,城市道路、橋樑、隧道、渡口、地下管溝的設定應符合消防車通道的要求;區域開發及舊城改造時,應合理規劃和建設區域內的消防通道網路,確定消防車通道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運輸線路的布局;居民住宅區、商業步行街等公共場所應當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對部分老城區及居住區違章搭建、人為設定路障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路段;應予綜合治理,對狹窄路段和盡頭路應結合城市改造進行梳理和整治。三是加強消防站建設。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城市消防專項規劃》和城市合理布局的有關要求,對達不到建設標準的消防站全部進行升級改造;新建城區、開發區和舊城改造的消防站必須與其他市政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十二五”期間,全市共新建10個消防站,翻建7個消防站。
3.不斷規範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並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納入同級財政保障;發改、城鄉規劃、國土資源、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等部門要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等責任,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機制,明確專人負責維護管理工作,一旦損壞應及時給予修復、反饋。
(五)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深化建設鐵軍攻堅力量
根據《公安消防部隊鐵軍中隊評定標準》,2011年我市消防支隊至少要建立1個不低於三星級的鐵軍試點中隊;2012年底前,三個特勤中隊必須達到三星級鐵軍中隊標準;2013年底前,普通執勤中隊至少建成3個不低於二星級的鐵軍中隊;縣(市)消防中隊至少建成3個不低於一星級的鐵軍中隊;2013年內完成30%的鐵軍中隊建設任務。
2.完善應急救援運行機制
2011年底前,各級政府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建成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綜合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制定出台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隊,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交通運輸、民政、環境保護、氣象、地震等社會其他聯動力量的職責任務、行動要求和應急保障措施;2014年底前,建成社會應急救援綜合信息平台,實現交通道路監控、市政設施建設、醫療衛生資源、氣象信息、供水電氣管網等相關資料信息聯網共享;2015年,實現利用平台組織綜合演練及實戰指揮的目標。同時,每年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及各應急專業力量至少開展1次綜合應急救援實戰拉動演練。
3.建好建強應急救援隊伍
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公安部關於加強公安消防部隊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強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託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2011年,各級政府出台隊伍建設規劃及配套性法規、政策,制定應急救援隊伍人員、裝備和經費保障標準;市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不少於50人,依託特勤一中隊、特勤二中隊、特勤三中隊、戰勤保障大隊進一步完善森林救援隊、防汛防洪救援隊建設;各縣(市)區確保應急救援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全市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全部達到《縣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試行)》要求,人員編配不少於30人;建立完善由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各級綜合應急救援專家組。2012年,市綜合應急救援支隊組建不少於50人的跨區域救援機動隊(徵召專職消防隊員)。2015年底前,市級完成公安消防部隊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2014年至2015年,全國經濟百強縣建成特勤隊,全市所有特勤隊、特勤班裝備配備全部達標。
4.配齊配足消防器材裝備
各級政府要結合裝備建設評估論證,加快特種車輛裝備建設,逐步推動執勤消防車輛向大功率、多功能、科技型方向發展,按要求淘汰超期服役執勤車輛,每個城區消防站配登高車、壓縮空氣泡沫車、大型搶險救援車,縣級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配齊配強車輛裝備。2011年裝備器材:更新達到報廢年限執勤車輛12部(其中,分別購置3部國產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7部載水量8噸以上、比功率達到12以上的水罐泡沫消防車,2部搶險救援車);購置1輛強臂破拆消防車;購置1套湖北三六一一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遠程供水系統;購置1輛芬蘭博浪濤公司生產的101米登高車;更新和統一個人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更新補充特勤器材。2012年裝備器材:更新達到報廢年限執勤車輛6部,分別購置搶險救援車8部、20米以上登高車8部、小型宣傳車10部;更新部分個人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特勤器材;配齊1座新建一級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車輛裝備器材;購置搜救犬中隊所需車輛和裝備。2013年裝備器材:更新達到報廢年限執勤車輛15部(其中,分別購置3部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3部30米以上登高車,3部42米以上高噴車,3部器材保障車,3部搶險救援車);購置40座以上運兵車4部;更新部分個人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特勤器材;配齊2座新建一級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車輛裝備器材。2014年裝備器材:更新達到報廢年限執勤車輛19部(其中,分別購置3部國產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3部40米以上登高車,3部50米以上國產高噴車,3部國產器材保障車,7部載水量8噸以上、比功率達到12以上的水罐泡沫車);更新部分個人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特勤器材;配齊1座新建一級消防站車輛裝備器材。2015年裝備器材:更新達到報廢年限執勤車輛15部(其中,分別購置3部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3部50米以上登高車,3部70米以上國產高噴車,3部器材保障車,3部載水量10噸以上、比功率達到12以上水罐泡沫車);更新部分個人防護裝備、特種防護裝備、特勤器材;配齊1座新建特勤消防站車輛裝備器材;配齊1座鐵路消防站車輛和器材;配齊1座機場消防站車輛和裝備;配齊1座航空消防站所需的車輛和裝備。
5.全面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
一是專職消防隊伍。按照公安部《關於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消防站數量未達到國家標準的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中心鎮,建成區面積超過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萬人以上的鄉鎮,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的鄉鎮,全國和省級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旅遊度假區、高新技術開發區,要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其他鄉鎮消防隊伍要進一步完善人員、器材、裝備、營房建設,達到《河北省鄉鎮和農村消防隊伍建設標準》的要求。二是消防文員隊伍。消防文員經培訓、考試,取得消防監督崗位資格、行政執法資格,協助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火災事故調查等執法工作。2011年6月底前,市公安消防支隊機關招收消防文員不少於10人,每個大隊消防文員不少於5人,各級消防機構取得崗位資格的消防文員要達到總數的30%,2011年底達到60%;2012年底所有防火崗位的消防文員均要取得崗位資格;2013年底前,每個公安派出所配備一名消防文員;2015年所有派出所消防文員取得崗位資格。三是消防志願者隊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區、農村要加強志願消防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裝備,定期組織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和基本消防技能訓練,每年業務訓練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年底統一檢查考評。2011年內消防志願者人數達到全市常住適齡人口的3%,並逐年遞增。四是人員安置保障政策。2012年底前,制定出台離隊安置的政策,落實離隊安置編制,專職消防隊員和消防文員在執勤訓練和滅火救援戰鬥中受傷、致殘或犧牲的,參照有關規定給予評功、評殘、評烈,落實醫療、撫恤等有關政策。
(六)消防信息化指揮通信體系建設
1.建立消防指揮通信網路
消防指揮通信調度網實現10M互聯;建立由無線常規、無線集群、公網集群相結合的無線通信網,配備無線轉信台和智慧型組網平台,實現全市無線通信100%覆蓋;配備短波電台,建立無線短波通信網;升級衛星通信指揮車,配備衛星移動便攜站;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高速無線接入和第四代移動通信網路技術提高消防通信網路通信水平。
2.完善消防指揮中心功能
建立以消防接處警、作戰指揮和綜合業務套用系統為核心,以先進的計算機通信、有線通信、無線通信、衛星通信為主體,融合計算機輔助決策、地理信息系統和資料庫管理技術的消防通信指揮一體化平台;完善消防指揮中心與110、120“三台合一”建設,實現高速互聯、指令互通、數據共享;實現信息化音視頻綜合集成,全部達到可視化調度指揮;每箇中隊建成高清視頻會議系統、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和高清無線音視頻傳輸系統,普及配備單兵音視頻設備,確保所有參戰官兵成為火場及救援現場“信息源”。
3.提高消防信息化保障水平
建立信息化建設專業隊伍,落實經費保障,滿足信息化建設、研發、套用、維護、保障需求;全力保障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普及套用PKI/PMI身份認證及數字簽名;全面套用社會公眾服務平台和移動執法終端,強化信息化手段在消防服務、消防產品監督、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管等領域的套用。
(七)社會消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進一步完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相關政策、監管制度和管理體系,嚴格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落實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落實《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積極推動消防產品檢測認證、消防設施維修、消防法律和信息諮詢等消防中介組織的健康發展;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的消防技術裝備和科研成果,進一步推進消防部隊科研創新工作,重點研究解決高層、地下和大跨度、大空間建築,大型石油化工區,城市高鐵的防火、滅火、救援等技術性難題;探索建立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機制,廣泛開展消防安全考核評價,將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納入單位星級評定、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評定內容;鼓勵地方院校開設消防課程和專業,支持社會力量開辦消防職業學校或培訓中心,充分發揮科教資源優勢,培養消防科技人才。
(八)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建設
1.全面落實消防宣傳工作責任
建立政府領導、部門負責、媒體配合、社會參與的宣傳機制,切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真正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廣大民眾主動參與的濃厚氛圍;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經常性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各級宣傳部門正確把握引導新聞輿論,指導各類新聞媒體有針對性地開展常態化消防宣傳;組織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內容;科技、司法等部門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納入科普、普法教育內容;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計畫、教師培訓和義務教育、素質教育內容;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2.切實提升各類媒體宣傳水平
報刊、廣播、影視、通訊、網路等有關單位要積極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常識,適時、無償發布消防公益廣告、信息。各級政府要在當地電視台、電台開設消防專題節目和專欄,積極在網路開設部落格、微博和網站,全面構建消防宣傳教育平台;加強輿論引導,適時召開消防新聞通報會和火災新聞發布會,確保社會公眾的消防安全知情權。
3.深入推進社會化消防宣傳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在全社會倡導和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開展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建立完善覆蓋城鄉、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化消防宣傳工作體系;組織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消防宣傳活動,加強預案實戰演練,引導全民參與;高層住宅社區由派出所、居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聯合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練;紮實推進消防安全教育示範學校創建活動,每個縣級行政區域2011年內建成1所示範學校;每年“119”消防日、重大節日和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全民參與的消防宣傳活動,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
4.大力加強消防宣傳基礎建設
各級政府要加大消防宣傳資金投入,確保全年用於消防宣傳工作的資金不少於當地消防業務經費的5%;充分發揮社會傳媒作用,通過手機簡訊、戶外視頻、樓宇電視、公交視頻、公交站牌、部落格、微博等媒介,高頻次、高密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完善應急消防宣傳機制,應急宣傳與滅火救援同部署、同出動、同演練,全面提升應急宣傳水平。2015年所有縣(市)、區至少配備1部消防宣傳車。

三、重點項目和任務指標

(一)2011年建站任務
趙縣新建1座建築面積3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無極縣消防站翻建為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的二級普通消防站。
(二)2012年建站任務
富強大街新建1座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正定新區新建1座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井陘縣消防站翻建為建築面積3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依託戰勤保障大隊建設石家莊區域維修中心。
(三)2013年建站任務
二中隊翻建為建築面積34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十一中隊翻建為建設面積24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太行大街與東三環附近新建1座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槐安路與談固大街交口新建1座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正定新區新建1座建築面積6200平方米的特勤消防站。
(四)2014年建站任務
三中隊翻建為建築面積34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建華大街與東崗路交口新建1座建築面積42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
(五)2015年建站任務
六中隊翻建為建築面積3400平方米的一級普通消防站;特勤一中隊進行翻建,建設面積4900平方米;南三環至竇嫗工業區附近新建1座建築面積6200平方米的特勤消防站。新建1座建築面積5500平方米的機場消防站。新建1座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的捷運消防站。正定新區新建市級公安消防部隊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占地面積750畝;建設規模26000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教學綜合樓、各類火災、交通等事故模擬訓練設施,模擬地震廢墟、虛擬仿真館及附屬配套工程。

四、責任落實和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府領導
各級政府要全面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切實將消防規劃內容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系統專項規劃,一併加以落實;緊緊圍繞《石家莊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做好“十二五”期間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銜接;以抗禦火災和處置特種災害事故為目標,科學調整城市總體規劃及消防專項規劃,切實完成好主要任務及重點建設項目。
(二)落實部門職責
各職能部門要全面履行監管責任,加強協調聯動,共同推動消防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健全信息互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在消防宣傳教育、裝備配備、基地設施建設、消防組織機構設立、多種形式隊伍保障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聯合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時刻保持依法嚴打消防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三)加大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落實2008年《河北省設區市級和縣級消防部隊業務經費保障指導標準》,按照當地財政收入水平逐年遞增;消防站、消防裝備、消防信息化、應急物資儲備、市政公共消火栓等建設維護經費滿足任務需要;逐步加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經費占城市建設維護經費的比例;採取政府財政補貼、開發商支持的方式統籌建立高層建築消防設施專項基金;將消防員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危害防護裝備建設經費,消防專職隊員、文員的工資、福利、一伙食、服裝、社會保障、執勤津貼和高危補助等納入財政保障範疇;各級財政、公安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落實《消防專職隊員、文員保障指導標準》,加大消防特種裝備建設;市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消防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和政策傾斜,促進城鄉消防協調發展。
(四)完善考評制度
各級政府要全面保障消防規劃有效實施,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計畫,分解落實各項目標任務;要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的考核機制,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創建文明城市、平安地區等考評範圍,納入政務督查內容,定期組織考評驗收。各有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每年要對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制定獎懲措施,嚴格兌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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