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埠子櫻桃
- 產地名稱:山東省濰坊市安丘市
- 品質特點:果大、汁多、味甜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公告第1813號
- 批准時間:2012年08月03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石埠子櫻桃,果大、汁多、味甜。石埠子櫻桃每百克鮮果肉中,含維生素C10.9毫克,含可溶性固形物11.9%,總糖7.68%,總酸0.80%,鈣9.9毫克,鐵2.0毫克,均達到或超過規定值。中醫藥學認為,櫻桃味甘、性溫、無毒,具有調中補氣、祛風除濕功能。長期食用,可明顯提高人體免疫力。此外,櫻桃果實發育周期短,生長期間不噴藥,果實無農藥污染。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石埠子鎮境內地貌多樣,自西向東依次為山地、丘陵、平原,石埠子櫻桃主要產於中西部的丘陵山區,該地區背風向陽,光照充足,山泉資源豐富,土壤富含有機質、生態環境優美,具備發展櫻桃的獨特氣候和土壤條件。櫻桃主產區土壤土層深厚、地質疏鬆、透氣性好、保水力較強、地下水位低、排水良好。土壤以砂壤土、壤質砂土或礫質壤土為主。椐測定有機質含量1.5%以上,含氮0.09%,含磷0.5%,速效磷大於90毫克/千克,速效鉀大於150毫克/千克。
水文情況
石埠子櫻桃種植區內水庫眾多,地下水源充足,農田排灌設施配套,水質清澈,無污染,完全達到了旱能澆、澇能排。
氣候情況
石埠子鎮屬暖溫帶東亞季風型大陸半濕潤性氣候,年溫適中,雨量偏少,無霜期長,終霜期早,年平均氣溫11-13.6℃左右,降雨650毫米左右,無霜期180-230天,早春氣溫變化不劇烈,適宜櫻桃栽培。光照:該地區光照資源豐富,日照時間長,光照充足,有利於作物光和作用,常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839.7小時,占全年光照時間的58%。
溫度:年積溫4230℃,平均氣溫12.2℃,7月份最高37℃,1月份最低氣溫-11.5℃。無霜期200天左右,自然農耕期長達320天左右。夜間涼爽,晝夜溫差大,有利於作物養分積累。
水:降水偏少,因多集中夏季,年均變化大,降水不穩定,平均降水量600-700毫米。
歷史淵源
安丘石埠子鎮悠久的櫻桃種植歷史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
相傳孔子的女婿公冶長在城頂山書院讀書時就有櫻桃栽植,《安丘縣誌》記載:早在清代已有零星栽植,至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開始大規模種植。
1996年,石埠子鎮(庵上)成為“中國櫻桃之鄉”。
生產情況
2012年,石埠子櫻桃地域保護面積4500公頃,年總產量38000噸。石埠子鎮(原庵上鎮)為基地鎮,栽植5930株,年產7.5萬公斤。柳河峪村有一株50餘年的櫻桃樹年產150多公斤,除供應濰坊市、安丘市需求,並遠銷青島、濟南等地。
產品榮譽
2003年,石埠子大櫻桃榮獲首屆中國(菏澤)林產品交易會金獎。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石埠子櫻桃”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石埠子櫻桃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安丘市石埠子鎮境內100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8°57′00″-119°10′00″,北緯36°05′00″-36°11′00″。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石埠子櫻桃的產地宜選擇旱能澆、澇能排,地質疏鬆、透氣性好、保水力較強、地下水位低、排水良好的地塊。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櫻桃是在石埠子這片肥沃的土地上,廣大農民長期以來通過實踐、辛勤勞作創造的結晶,具有核小肉厚,營養豐富,味美可口,保鮮期長,可食率達到95%以上,品種以櫻珠、紅燈、拉賓斯等為主。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石埠子櫻桃的生產過程包括育苗、移栽、大田管理、收穫等幾個生長時期。
(4)分級:同一品種大小一致的為合格品。畸形或有機械損傷、病蟲傷的不合格另行處理。
(5)包裝:應清潔、乾澡、無毒、無異味。採用紙箱必須用瓦楞紙板製成。塑膠和製成材料須經衛生部門檢驗合格、確定無毒。採用紙箱或塑膠箱外包裝,均應在箱內放置隔板,以防擠壓。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入市櫻桃必須達到農業部“綠色食品果品類水果”的衛生指標(詳見下表)。
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的不得上市銷售。
序號 | 有害物質名稱 | 指標/(毫克/千克) |
1 | 鉛(以Pb計) | ≤0.2 |
2 | 鎘(以Cd計) | ≤0.03 |
3 | 總砷(以As計) | ≤0.5 |
4 |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 不得檢出 |
5 |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 不得檢出 |
6 | 敵敵畏(dichlorvos) | 不得檢出 |
7 | 多菌靈 | ≤0.02 |
8 | 亞硝酸鹽和硝酸鹽 | ≤0.1 |
9 | 氟(以F計) | ≤0.1 |
10 | 百菌清 | ≤0.2 |
注1:出口產品按進口國的要求檢測。 注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劇毒和高毒農藥不得在大櫻桃生產中使用,不得檢出。 注3:大櫻桃生產者在其大櫻桃被檢測時,應向有關的檢測部門自報農藥使用種類。拒報、瞞報、謊報,其產品被視為不合格產品。 |
專用標誌使用
石埠子櫻桃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石埠子櫻桃”農產品地理標誌及其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