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二胎生育指南

石嘴山二胎生育由石嘴山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受理。

基本介紹

  •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 聯繫電話:0952-2218313
  • 收費依據:不收費
生養條件,法律依據,申請材料,辦理部門,

生養條件

1、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1)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少數民族的;(2)患有不孕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懷孕的;(3)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醫學鑑定組織的鑑定,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遺傳性殘疾兒,適宜再生育的;(4)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5)夫妻一方為歸國華僑或者從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來自治區定居的;(6)男方連續從事井下採掘作業五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採掘作業的。
2、提倡農民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最多生兩個。農民已有兩個子女,但都患有非遺傳性殘疾,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醫學鑑定組織的鑑定,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申請再生一個。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一)再婚的,一方已有一個子女,但另一方為未生育的;(二)三十周歲以上的未婚者與已有兩個子女的喪偶者結婚的;(三)再婚前雙方都生育一個子女,其中一方子女已死亡的。符合本條例規定,準予生育第二個、第三個子女的,生育間隔期不得少於四年。

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條列》第十八條 提倡農村居民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最多生育兩個。農村居民已有兩個子女,經鑑定均為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殘疾兒,且醫學上認為適宜再生育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第二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準予生育第二個、第三個子女的,生育間隔期不得少於四年;但有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三)項規定情況的除外。

申請材料

3張再生育申請表、夫妻雙方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夫婦雙方合影照2寸照片1張、一孩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部門

石嘴山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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