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縣公安局

石台縣公安局

石台縣公安局是石台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職能部門及領導指揮機關,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指導、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案件審批、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四)組織指揮全縣公安偵查工作;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災害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打擊、防範暴力恐怖活動和邪教活動;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組織指揮全縣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的有關事務;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維護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組織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
(八)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九)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十)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四)分析全縣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和執行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實施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表彰獎勵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許可權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違紀案件。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標準;組織、管理和分配全縣裝備、被裝和經費。
(十七)林業公安科列入縣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門和縣公安局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縣公安局領導為主。
(十八)組織指揮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九)承辦縣政府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負責縣公安局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文秘和檔案管理指導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對公安工作的調研及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檔案收發、處理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上級公安機關和局主要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2、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局的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承擔全局裝備、辦公場所的建設和規劃,負責基建、維修任務及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全局預算內外經費、特費和其它經費的管理。
3、政工監督室
承擔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公安隊伍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關係建設和公安文化建設;負責公安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策劃、管理,組織開展公安新聞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公安微博等新媒體管理工作;負責公安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警銜管理以及民警的工資、福利、幹部檔案等工作;負責辦理離退休手續;指導和落實優撫工作;負責公安民警技術職稱的評聘和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工作;負文明創建工作;負責表彰獎勵工作、績效考核工作、工會工作;負責全局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4、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略)
5、法制大隊
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法制及執法規範化建設;負責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辦理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工作;負責屬於縣公安局承辦的複議案件和訴訟案件;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宣傳工作;公安機關開展信訪工作;落實信訪工作制度,按照規定辦理信訪事項。
6、治安大隊
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和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依法履行對戶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種行業、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險物品的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組織、指導、協調重特大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查處、偵辦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和城鄉社區警務建設;指導保全服務業管理和技術防範工作。
7、刑偵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工作;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承擔命案、打黑除惡、涉外案件和跨地區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及上級交辦的案件偵查工作;負責全縣刑事技術及現場勘查、技術檢驗鑑定工作;承擔全縣經濟犯罪情報信息工作;負責全縣經濟犯罪案件以及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有影響的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禁毒、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8、特警大隊
承擔反恐、防暴、處置突發事件、治安巡邏、接處警等任務。協助交通民警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組織、指導、參與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9、交管大隊
依法管理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依法履行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的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網路建設及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和套用;負責公路巡邏任務,參與路面盤查和設卡堵截等工作;參與處置民眾性集訪、上訪等突發性事件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0、網安大隊(略)
11、看守所 (略)
12、駐局紀檢組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條款,負責公安局所屬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工作。

現任領導

副縣長、黨委書記、局長盧玉
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盧玉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懷寧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民安
局黨委委員:楊健鵬
局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組組長:徐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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