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冠彬

石冠彬,男,1987年10月出生,浙江諸暨人,法學博士,現為海南大學法學院教授(D類高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冠彬
  • 畢業院校:海南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民商法學
教育背景,研究領域,代表成果,科研成果,代表項目,

教育背景

2006.9——2013.6於浙江師範大學攻讀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
2013.9——2016.6于海南大學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2014.10——2016.6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參加訪學與聯繫培養項目的學習;

研究領域

民商法學、刑法

代表成果

在2013年至2016年11月期間,在《法商研究》《當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等CSSCI收錄的法學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7篇,在CSSCI收錄的法學輯刊上發表論文1篇,在法學中文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另在《江海學刊》《社會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等綜合性C刊上發表論文8篇。
碩士學位論文:《論共同擔保的法律規則——<物權法>第176條釋義及其展開》(2013)
博士學位論文:《認繳登記制改革背景下的股東出資責任研究》(2016)

科研成果

(CSSCI收錄法學核心刊物):
1.《註冊資本制度改革與債權人權益保護——一個解釋論視角的分析》,《法商研究》2016年第3期;
2.論無權處分與出賣他人之物——兼評<契約法>第51條與<買賣契約解釋>第3條》,《當代法學》第2期;
3.《論抵押物的出資——兼評(2011)豫法民三終字第127號判決》,《法學評論》2015年第2期;
4.《論公司發起人的出資補繳責任——兼評<公司法解釋三>第13條》,《法商研究》2014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5.《論一物數賣契約效力與買受人權利救濟》,《法律科學》2014年第5期;(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6.《論共同擔保人內部追償規則的構建——兼評<物權法>第176條》,《法學評論》2013年第6期
7.《論買賣契約的風險負擔規則——<契約法>第142條釋評》,《現代法學》2013年第5期;
8.《論共同保證法律規則的重構——<物權法>第176條的類推適用》,《私法研究》2014年第2輯;(CSSCI收錄法學輯刊)
9.《論無權處分的認定》,《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4年第6期;(中文核心刊物)
(CSSCI收錄綜合性核心刊物):
1.《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要件的理論與實證研究》,《社會科學》2016年第11期;
2.《論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規則》,《江海學刊》2016年第4期;
3.《監護人責任的理論和實證研究——“場域區分說”的主張》,《社會科學研究》2016年第4期;
4.《論認繳登記制下股東的出資自由與限制——一個解釋論視角的透視》,《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4期;
5.《論出賣他人之物的契約效力與買受人權利救濟》,《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1期;
6.《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在認繳登記制中的適用》,《江西社會科學》2015年第12期;
7.《論共同抵押的法律適用》,《社會科學》2013年第2期;

代表項目

1、作為主要執筆人之一參加兩項國家社科基金;
2、主持省級課題2項(省社科聯、省教育廳各一項);
3、參加中西部課題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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