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廣播網覆蓋技術規定

《短波廣播網覆蓋技術規定》為適用於短波廣播雙邊帶調幅廣播網的規劃、電台服務區的估算和電台間干擾的估算而制定的本標準。

1989年5月23日,《短波廣播網覆蓋技術規定》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正式發布,並於1990年2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短波廣播網覆蓋技術規定
  • 頒布時間:1989年5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0年2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
檔案發布,內容摘要,

檔案發布

1989年5月23日,《短波廣播網覆蓋技術規定》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正式發布,並於1990年2月1日實施。

內容摘要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短波雙邊帶調幅廣播網的主要技術指標和計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短波廣播雙邊帶調幅廣播網的規劃、電台服務區的估算和電台間干擾的估算。
2 術語定義
2 · 1短汲廣播頻段
在無線電頻譜中劃分給短波廣播專用,或與其他業務共用的若干段,統稱為短波廣播頻段。其中前者稱為專用段,後者稱為共用段。
2 · 2發射頻寬
每一個短波調幅廣播發射信號在短波廣播頻段中所占的頻頻寬度,稱為發射頻寬。
2· 5頻道
短波廣播頻段中的一個以標稱載頻為中心,其寬度等於發射頻寬的頻帶。
2 · 4頻道間隔
兩個相連頻道的標稱載頻之差。
2· 5射頻信噪比(SNR)
為保匪得到滿意的收聽質量所需要的欲收信號場強與等效噪聲場強(包括接收機內部噪聲和外部噪聲的綜合效應)的最小比值,以分貝表示。
2· 6射頻保護率(“R)
為保證得到滿意的收聽質量所需要的欲收信號場強與干擾信號場強的最小比值,以分貝表示。欲收信號和干擾信號載頻相同(或偏差小於允許限度)時的射頻保護率稱為同頻道保護率。載頻不相同時的射頻保護率稱為鄰頻道保護率。鄰頻道相對保護率是鄰頻道保護率與同頻道保護率之差。
2· 7基本最高可用頻率(MUF)
短波傳播中只考慮電離層折射作用傳播模式時的最高可用頻率。
2· 8場強時中值
在測量時段(lh內)中有50%時間達到或超過的場強值。
2 · 9場強時中值的月中值(簡稱“場強中值")
對於給定小時,在一個月內有50%日子達到或超過的場強時中值。
2 · 10短期(lh內)衰落
場強在一個小時內的衰落變化。在該小時內有10%時間達到或超過的值稱為上十分值;有90%時間達到或超過的值稱為下十分值。上、下十分值通常均相對於場強時中值計。
2· 1 1長期(日日)衰落
對於給定小時,在一個月內各天場強時中值的日·日波動變化。 在該月內有10 日子達到或超過的值稱為上十分值;有90%日子達到或超過的值稱為下十分值。上、下十分值通常均相對於月中值計。
2· 12最低可用場強
當只存在自然噪聲和人為噪聲而沒有其他電台干擾時,為得到滿意的收聽質量所需要的場強最小值。
2 · ] 5可用場強
當存在自然噪聲、人為噪聲和其他電台的干擾時,為得到滿意的收聽質量所需要的場強最小值。
2 · ] 4要求服務區
主管機關要求提供廣播服務的區域。一般用CIRAF區、四分之—CIRAF區、以試驗點為代表的部分 CIRAF區或扇段服務區表示。
2 · 15 CIRAF區(“ CIRAF ”系“國際高頻廣播大會”的縮寫)
國際《無線電規則》附錄2中規定的廣播服務區圖(見圖1)上所劃分的廣播對象地區。
2 · ] 6扇段服務區
用要求服務區的內、外半徑和方位角範圍所構成的扇段表示的服務區。
2 · 17試驗點
在要求服務區內,用以代表該服務區進行計算的一組接收點。
2 · ] 8基本電路可靠度(BCR)
對於一條電路,使用單個頻率時,達到規定射頻信噪比的機率。
2 · ] 9基本接收可靠度(BRR)
對於給定接收點,計人所有傳輸頻率的綜合效果後,達到規定射頻信噪比的機率。
2· 20基本廣播可靠度(BBR)
對於要求服務區,計人所有傳輸頻率的綜合效果後,以該服務區中80%試驗點達到或超過的值為表征,達到規定射頻信噪比的機率。
2 · 21同步廣播網
使用完全相同或接近完全相同的頻率並廣播同一節目的一組發射機。
2,22同步廣播保護率
同步廣播網內各發射機之間的射頻保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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