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作,伊斯蘭教禮儀制度。指縮短拜功。《古蘭經》稱:“當你們在大地上旅行的時候,減短拜功,對於你們是無罪的。”(4:101)。《聖訓》:“凡是旅行者在安全的情況下也可縮短拜功。”後教法學家將其規定為旅行者應盡的一項職責。如阿布·哈尼法主張“旅行者必須縮短拜功,否則便犯拖延結束拜功罪。”具體指晌禮、晡禮和宵禮的四拜“主命”縮短為兩拜。當旅行者決定在某地連續居住15天時,則恢復通常的禮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