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家族式販毒事件

本報訊 (譚書琴 記者 劉春華)2014年6月5日,省法院公布一起家族式販賣、運輸毒品案件二審開庭情況。涉案被告人中有三對夫妻、四個堂兄弟及其他親屬,多達16人,涉案毒品金額達2000餘萬元。涉案毒品數量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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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影響

本報訊 (譚書琴 記者 劉春華)2014年6月5日,省法院公布一起家族式販賣、運輸毒品案件二審開庭情況。涉案被告人中有三對夫妻、四個堂兄弟及其他親屬,多達16人,涉案毒品金額達2000餘萬元。涉案毒品數量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5月28日,省法院刑四庭在眉山中院二審公開審理了此案。據悉,該案因一起綁架案浮出水面:2012年1月,彭山縣公安局接到報警電話,一個叫曾棱華的男子報案稱,有人綁架了自己親屬曾洪偉的兒子。公安機關通過技偵手段,很快鎖定並抓獲了相關犯罪嫌疑人。據查,實施綁架的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個是曾洪偉的親家胡勇超。胡勇超等人歸案後,對綁架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同時,胡勇超還供述了其在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期間多次幫曾波、曾洪偉(兩人系堂兄弟)等人販賣毒品麻古。經偵查,公安機關陸續將涉案被告人抓獲歸案。

案件

原來,2010年至2011年,曾波在雲南省勐海縣岩溫行(另案處理)、岩溫辦(另案處理)處多次購得毒品麻古後,其中一部分加價賣給曾洪偉、劉玉紅、張福軍、梁樹花、曾洪英等人,另一部分曾波直接運回彭山,與孫文兵、胡勇超等人一起販賣。曾波的妻子陶鳳萍則負責管理毒資和賬目。而曾洪偉、張福軍、劉玉紅、孫文兵、胡勇超、曾洪英等人除在曾波處多次購買毒品販賣外,還曾共同出資,到雲南省勐海縣購買毒品運回彭山販賣。
由於案件涉及毒品數量高達數十萬克,各被告人在一年多的時間獲得的贓款、贓物價值高達2000餘萬元,依照我國刑法相關規定,眉山中院一審判處曾波死刑,判處孫文兵、曾洪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多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期。對各被告人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追繳,對查獲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予以沒收。
據悉,由於案情重大,此案將報經省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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