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10年清明節有關工作的通知

《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10年清明節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3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10年清明節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民函[2010]19號
  • 發布日期:2010年03月16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民政廳
檔案全文
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10年清明節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民政局,省雙鳳山革命陵園:
2010年清明節是被列入國家法定節假日後的第三個清明節,民眾祭掃活動服務保障、交通疏導、消防安全、新聞宣傳等工作依然繁重。各地要在認真總結2009年清明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繼續圍繞“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的主題,做好2010年清明節期間相關工作,確保民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完善平安清明的工作機制
各級民政部門要從保障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高度,切實增強做好清明節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精神,將清明節工作作為服務民眾、服務社會埋重項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早制定工作預案,細化相關保障措施,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不斷完善政府牽頭、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清明節工作機制,在當地黨委蘭匪永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宣傳、公安、交通、工商、林業、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各方面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工作任務重的重點城陵享辣糊市和地區要協調成立清明節工作領導指揮機構,做到溝通順暢,反應迅速。
二、強化預防、落實責任,確保清明祭掃安全
各地要認真分析清明節期間民眾祭掃特點,突出以預防為主,科學完善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要主動協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消防安全、交通疏導、人員疏散、治安維護、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民眾祭掃活動安全、有序進行。
各級民政部門和各殯葬服務單位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要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嚴防祭掃火災隱患。要在清明節前集中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各級民政部門作為殯葬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殯儀館、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和監督,強化對殯葬服務場所各項安全措施的監督檢查,指導各殯葬服務單位制定清明期間民眾祭掃應急預案,科學合理安排祭掃活動路線,控制祭掃民眾聚集規模,積極疏導交通和人流,避免發生踩踏、火災等安全事故。各殯葬服務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做好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特別是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規定和工作規範,為民眾提供便捷、溫馨、周到服務。
要協調公安機關切實維護祭掃現場治安秩序,對因民眾祭掃活動引發的各類案件要及時處理。要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和防火宣傳措施,確保消防安全。要及早組織做好交通疏導工作,切實維護好祭掃場所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
要協調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清明節的客流特點,增開前往祭掃地區的專線車和公車,對客流集中的線路調整班次密度,增設加班車輛。
要協調林業主管部門針對近期各地森林火險情況,及時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進一步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專業力量對重點地區開展巡查並做好撲救森林火災阿乘犁的各項準備工作。各地要加大對林區墓地、墳頭等重點部位的巡查、看守力度,全面落實看山頭、看地頭、看墳頭、看路口等措施,將防火責任落實到墳主、戶主和鄉村幹部身獄試上。重點時段和重要部位,要投入重兵,死看死守。要全面開展可燃物清理工作,及時把墳頭周圍雜草清理掉,減少防火壓力。要積極倡導上墳祭祖的文明方式,樹立破除迷信、移風易俗新風尚,大力宣傳上墳糠嬸晚遙燒紙引發火災的慘痛教訓,提高人們的防範意識。對於有祭掃用火傾向的民眾,要做好教育勸導工作,避免發生火災。同時,要嚴厲打擊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野外違法用火行為,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要協調工商部門加強喪葬用品市場管理,對違法生產、銷售喪葬用品行為依法查處,維護喪葬用品市場正常秩序。
要協調城市市容管理部門強化占道經營管理,加大在市區主要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焚繞冥幣、祭品的治理力度。
三、最佳化服務、完善制度,廣泛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
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民政工作核心理念,指導各殯葬服務單位深入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不斷豐富服務內涵、放和鞏創新服務形式、提升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服務質量差和收費價格不合理問題。各殯葬服務單位要以“優質服務、陽光殯葬”為主題,切實改善服務作風,改進服務方式,從細節入手、從點滴抓起,實行人性化、親情化服務,開展惠民、便民、利民活動。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管理單位要將清理殯葬服務價格作為切入點,全面開展殯葬服務價格專項治理,對收費項目不合理、服務內容不明確、服務用品價格虛高等問題進行清理整頓,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四、注重實效、著力引導,推進“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深入開展
清明節是社會各界集中關注殯葬行業的重點時期,也是開展殯葬改革宣傳的有利時機。2010年,省廳將在全省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各地要根據省統一安排,充分利用清明節期間社會輿論關注度高、殯葬服務接待場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時機,貫徹落實好河北省“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要求。重點宣傳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河北省殯葬管理辦法》;省、市、縣制定的有關殯葬改革的檔案、辦法、細則;當地殯葬改革中出現的喪事簡辦的好形式、好典型,殯葬改革新風尚,當地出台的殯改好政策等。
五、多措並舉、推陳出新,創造和諧清明的社會環境
清明是人們緬懷先人的日子,也是親近自然的節氣。各地要主動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掃方式,充分體現創新、發展的時代內涵,突出環保、和諧的時代特點。一是結合現代生活方式,實現現代文明與傳統文明的和諧統一。通過組織開展網路祭掃、家庭追思、社區公祭等活動,將中華民族慎終追遠的內容融入到現代文明的形式之中,為民眾提供多樣化的追思載體,減輕公墓集中祭掃的壓力。二是提倡新的祭掃形式,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倡導通過鮮花、詩賦、信函、音像等文明環保的祭掃形式,表達對先人的緬懷和敬仰,改革喪葬陋俗,減少祭掃活動對自然環境的污染,減少火災隱患。三是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短時間、小空間、高密度”是清明祭掃活動的一大特點,各地各部門要對民眾祭掃高峰、活動範圍、祭掃路線等進行科學預測和有效處置,避免出現人流聚集、交通擁堵的狀況,實現人際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六、搶抓機遇、突出惠民,推動殯葬改革和發展
各地要以清明節工作為契機,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落實《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09〕170號),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出台一批以減輕民眾喪葬負擔、獎補生態葬法等為重點的惠民殯葬政策,建設一批殯葬服務設施特別是農村骨灰存放設施,打造一批殯葬改革示範單位,努力將殯葬改革和發展納入改善民生政策和社會建設體系,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報送制度,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從3月27日至4月5日,省民政廳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清明節工作結束後,各地民政部門應及時進行認真總結,並於4月10日之前將本地清明節工作情況報省民政廳,總結內容要翔實,有措施,有成效,有典型事例,特別是惠民政策、優質服務、宣傳引導、文明平安等方面,要進行認真總結。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要協調工商部門加強喪葬用品市場管理,對違法生產、銷售喪葬用品行為依法查處,維護喪葬用品市場正常秩序。
要協調城市市容管理部門強化占道經營管理,加大在市區主要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焚繞冥幣、祭品的治理力度。
三、最佳化服務、完善制度,廣泛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
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民政工作核心理念,指導各殯葬服務單位深入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不斷豐富服務內涵、創新服務形式、提升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服務質量差和收費價格不合理問題。各殯葬服務單位要以“優質服務、陽光殯葬”為主題,切實改善服務作風,改進服務方式,從細節入手、從點滴抓起,實行人性化、親情化服務,開展惠民、便民、利民活動。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管理單位要將清理殯葬服務價格作為切入點,全面開展殯葬服務價格專項治理,對收費項目不合理、服務內容不明確、服務用品價格虛高等問題進行清理整頓,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四、注重實效、著力引導,推進“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深入開展
清明節是社會各界集中關注殯葬行業的重點時期,也是開展殯葬改革宣傳的有利時機。2010年,省廳將在全省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各地要根據省統一安排,充分利用清明節期間社會輿論關注度高、殯葬服務接待場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時機,貫徹落實好河北省“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要求。重點宣傳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河北省殯葬管理辦法》;省、市、縣制定的有關殯葬改革的檔案、辦法、細則;當地殯葬改革中出現的喪事簡辦的好形式、好典型,殯葬改革新風尚,當地出台的殯改好政策等。
五、多措並舉、推陳出新,創造和諧清明的社會環境
清明是人們緬懷先人的日子,也是親近自然的節氣。各地要主動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掃方式,充分體現創新、發展的時代內涵,突出環保、和諧的時代特點。一是結合現代生活方式,實現現代文明與傳統文明的和諧統一。通過組織開展網路祭掃、家庭追思、社區公祭等活動,將中華民族慎終追遠的內容融入到現代文明的形式之中,為民眾提供多樣化的追思載體,減輕公墓集中祭掃的壓力。二是提倡新的祭掃形式,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倡導通過鮮花、詩賦、信函、音像等文明環保的祭掃形式,表達對先人的緬懷和敬仰,改革喪葬陋俗,減少祭掃活動對自然環境的污染,減少火災隱患。三是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短時間、小空間、高密度”是清明祭掃活動的一大特點,各地各部門要對民眾祭掃高峰、活動範圍、祭掃路線等進行科學預測和有效處置,避免出現人流聚集、交通擁堵的狀況,實現人際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六、搶抓機遇、突出惠民,推動殯葬改革和發展
各地要以清明節工作為契機,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落實《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09〕170號),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出台一批以減輕民眾喪葬負擔、獎補生態葬法等為重點的惠民殯葬政策,建設一批殯葬服務設施特別是農村骨灰存放設施,打造一批殯葬改革示範單位,努力將殯葬改革和發展納入改善民生政策和社會建設體系,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報送制度,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從3月27日至4月5日,省民政廳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清明節工作結束後,各地民政部門應及時進行認真總結,並於4月10日之前將本地清明節工作情況報省民政廳,總結內容要翔實,有措施,有成效,有典型事例,特別是惠民政策、優質服務、宣傳引導、文明平安等方面,要進行認真總結。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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