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是漢語辭彙,解釋為省政府駐地,省會,首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城
- 外文名:provincial capital
- 拼音:shěng chéng
- 注音:ㄕㄥˇ ㄔㄥˊ
- 同義詞:省垣、省會、首府
基本資料,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資料
英文:provincial capital
基本解釋
[provincial capital] 。
去省城辦事。
省政府機關所在的城市為本省的省城,一般也叫省會城市,是省會的意思,例如南京是江蘇的省城,太原是山西的省城,內蒙古自治區的首府是呼和浩特。級別為副省級或地級,副省級省會包括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其餘省會(首府)為地級。黑龍江人習慣稱哈爾濱為“省城”而非省會。
引證解釋
指省行政機關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