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縣民政局

盱眙縣民政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盱眙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淮辦發〔2019〕9號),制定本規定。

盱眙縣民政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盱眙縣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盱眙縣民政局
  • 辦公地址:盱眙縣天鵝湖路8號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 王靜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全縣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承擔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擔鎮(街道)及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六)擬訂全縣婚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辦法、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辦法,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具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縣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十一)擬訂全縣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實施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辦法、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取消由政府公布劃轉縣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劃轉至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3.取消劃轉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和雙擁職責。
  4.取消劃轉至縣應急管理局的救災職責。
  5.取消劃轉至縣醫療保障局的醫療救助職責。
  6.取消劃轉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
  7.加強劃轉縣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的職責。
  8.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擬訂縣社會救助相關辦法、標準。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孤兒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救助相關辦法。配合開展相關數據交換對接。縣醫療保障局負責參與擬訂全縣救助規劃、制度、標準、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全縣醫療救助工作。承辦全縣醫療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縣地名辦職責
  制定全縣地名規劃,負責地名管理、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等工作。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的規劃、調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檢查、聯檢等工作;負責平安邊界創建工作;負責道路、小區、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等工作;負責全縣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老地名的保護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地名規劃、地名管理細則等工作;負責地名標準化管理工作。
二、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等綜合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民政政務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局網站及時維護和信息更新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重大信訪案件;負責局機關科室及局屬單位目標任務的擬定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公文印製、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政務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和安全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及服務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職責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的預決算管理、招投標、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等工作;對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財務監督;負責對鄉鎮民政、敬老院財務審計工作和會計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負責縣本級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與分配,檢查監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四、招商辦職責
  協助領導協調處理招商相關工作,負責縣民政局部署的招商重點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綜合服務。積極完成2021 年全縣項目建設目標任務,爭取億元以上新開工項目2個、億元以上新竣工項目1個。及時向縣發改委、產業招商局、重點項目辦、目標辦、考核辦、統計局等相關重點單位報送統計報表,招商信息和項目情況;負責本局所有項目的幫辦服務工作,確保及時服務客商,確保客商零差評;按時間節點收集、整理局重特大項目完成情況,報主要領導參考;落實招商部門下達的各項考核指標和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五、黨建辦職責
  負責局黨建日常事務、機關黨委和工會日常工作;牽頭落實黨建考核指標,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建設、思想文化和意識形態建設、統戰(民族宗教)、創新創優、全民閱讀等方面工作,並完成相應目標考核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和對接工作;指導黨支部工作,做好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收繳、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和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局關工委、老幹部黨支部和團委工作;完成上級黨組織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職責
  擬定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定全縣社會工作標準化和職業規範,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建設。
七、社會組織管理科職責
  負責擬訂促進全縣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的相關措施和意見;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本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社區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承擔中共盱眙縣社會組織綜合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事務;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社會救助科職責
  社會救助科是負責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五、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的資金需求計畫,負責資金的發放。負責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職工對象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核發保障金及有關證件。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擬定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政策、標準。擬定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的調整。指導、督促、檢查各鎮、街道(三河農場)的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養老服務科職責
  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城鄉社區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會同有關部門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社會事務福利科職責
  負責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辦法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擬定全縣殯葬管理、兒童福利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指導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職責
  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配合政府進行安全檢查;按照分類分級監管要求,制定監督檢查計畫,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審查批准和監督檢查;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接受監察機關的監督;建立舉報制度;制定有關獎勵制度;配合政府建立應急救援體系;事故報告;積極支援事故搶救;組織事故調查;事故信息發布;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依法對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作出相關處罰決定;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
十二、慈善總會科職責
  建立、籌募和管理各項慈善基金,開展各種形式的募捐活動,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的捐贈;為困難民眾提供物質扶助和精神撫慰;開展扶貧、助老、助孤、助殘、助醫、助學等各類慈善救助活動,幫助困難民眾改善生活和健康狀況,實現基本的生存和發展權利;協助政府開展救災賑濟工作;接收、分配、調撥縣內外向本會捐贈的賑災款物;接受政府委託並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生產、儲運、發放救災物資;撫慰在抗災救災中犧牲和傷殘人員及家屬;支持和推動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組織發展慈善志願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動;加強與其它公益性社會組織的聯繫,深入開展公益性慈善項目合作,整合資源促進我縣慈善事業發展;採取獨資、股份、託管等形式,興辦與宗旨、業務相關的非盈利機構或項目;倡導慈善義舉,增強慈善意識,弘揚慈善文化。積極開展慈善理論的研究和慈善文化的傳播,探索具有盱眙特色的慈善工作;對本會成員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支持和促進地方慈善事業的發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政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供諮詢服務。
十三、婚姻登記處職責
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被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十四、兒童福利院職責
  負責收養“無家可歸、無依無靠、無人撫養”的棄嬰、孤兒。為孤殘兒童提供功能完善的福利服務場所和設施,做好院內孤殘兒童的養育、護理、康復訓練、醫療救治和特殊教育等工作,切實履行黨建、安全、疫情防控等職責。我們宗旨:“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十五、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職責
  為社會福利事業籌集資金,對盱眙境內福利彩票站點進行統一管理,包括彩票銷售考核、即開票宣傳海報配送、安全檢查、組織銷售員業務技能培訓、對績差站點幫扶整改、了解分析彩票市場行情;單位財務相關事務;支部黨建工作。
十六、救助管理站職責
  在堅持“自願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下,對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在本市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根據受助人員的需要無償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對在站內實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繫,對沒有交通費返回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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