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美美事件真相》是2012年2月1日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錢衛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美美事件真相
- 作者:錢衛清
- 語言:簡體中文
- 出版時間:2012年2月1日
- 出版社:中國社會出版社
- 頁數:251 頁
- ISBN:9787508739458
- 開本:16 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編輯推薦,序言,
內容簡介
中國慈善界紛紛擾擾,你方唱罷我登場。“中非希望工程”的執行主席兼秘書長竟然是個24歲的女孩!前有郭美美,後有“盧美美”,兩個“美美”暗藏何種玄機?此“美美”與彼“ 美美”有何種關聯?《盧美美事件真相》讓你回歸真相,為你揭秘真相背後的故事……
圖書目錄
序
第一章 大火卷過“盧美美”
第一節 不得不說的郭美美
第二節 “盧美美”事件:禍從天降
第三節 後“盧美美”事件奇怪轉向
第二章 誰是“史上第三冤”
第一節 廣場式審判——“中非希望工程”遭批判
第二節 “中非希望工程”的真相: “負腐敗”
第三節 盧星宇的感慨: “我成了泄憤的目標”
第四節 無序輿論,推波助瀾
第五節 後“盧美美”事件的推手
第三章 直面輿論:盧俊卿為什麼這么“牛”
第一節 溝通才是硬道理
第二節 火線組建特別律師團
第三節 請公眾辨是非
第四節 清者自清: “中非希望工程”終雪沉冤
第五節 “風暴眼”里的世界傑出華商協會
第四章 盧俊卿是怎么賺錢的
第一節 “平台經濟”:盧俊卿賺錢的秘密
第二節 廓清雙重主體背後的迷霧
第三節 長袖善舞社會活動家,給質疑還是給掌聲
第四節 “千萬懸賞”求清白
第五章 盧俊卿:洗卻質疑,繼續前行
第一節 慈善“不倒翁”
第二節 “黃河善谷”行:將捐款進行到底
第三節 新年贈詩: “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畫上休止符
第六章 反思:求“眼球”還是求真相
第一節 媒體:你追求的是什麼
第二節 如何讀懂社會新聞
第三節 公共輿論的法律底線
第七章 探求:中國慈善何處去
第一節 “富二代”與“仁二代”
第二節 如何看待企業家做慈善
第三節 中國慈善何處去:公信力不足的根源
尾記:慈善,你該由誰來拯救
附錄一:盧俊卿父女的十大冤
附錄二:盧俊卿:向女兒致敬
附錄三:盧星宇:我的“名爹”盧俊卿
附錄四:盧俊卿:我的慈善充滿陽光
附錄五:《世界傑出華商協會2011大事記》目錄
附錄六: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現場實錄
作者簡介
錢衛清,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歷經四級法院從事法官工作20餘年,律師執業13年。中國人民大學跨國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長;擔任十多家國際國內商會、協會副會長、會長,首席律師;法律養生學創始人。出版著作20餘部,著有《生死之戰——達能娃哈哈國際商戰內幕》、《富危機》等暢銷書。先後獲得最具影響力品牌律師、最具社會責任感律師、中國百強大律師和法治領軍人物獎。
編輯推薦
“盧美美”事件觸發、發酵、轉向的過程,折射了轉型期中國社會的種種“正常”與“不正常”。這,值得每一個當代國人深深反思。沒有反思,就沒有激濁揚清,沒有發展進步。社會發展是持續的,當代人必須盡力留一個“正確”與“正常”的社會環境給下一代。
序言
2011年,“郭美美”炫富事件引發了中國紅十字會的信任危機,中國官方慈善機構的公信力遭遇到了空前的質疑,甚至可以用“一夜間土崩瓦解”來形容。新任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這樣感慨:“‘郭美美事件’三天毀掉紅會一百年。”
“郭美美”餘波未平,又一條“中非希望工程”15億元善款被一位24歲的小姑娘“掌管”的新聞噱頭不脛而走,“盧美美”事件隨即爆發。中國慈善已經脆弱得禁不起任何質疑,公眾的憤怒似乎已經無法遏制。我也感到十分震驚。然而幾天之後,事件水落石出,“24歲‘盧美美’掌管巨額善款”完全是空穴來風。
但是,可媲美“郭美美”事件高度戲劇性的是,“富二代”“盧美美”引來的媒體關注,直接導致了“富一代”盧俊卿及其世界傑出華商協會以一種妖魔化的形象進入了公眾視野。
媒體炒作“世界傑出華商協會”與中國高宮、多國政要有“各種密切關係”,描述得聳人聽聞。由於我從事的社會活動較多,對高端會議、會展非常熟悉,各種協會的運作流程、經營模式,在我看來也是司空見慣。因此,對於世界傑出華商協會的所謂合法性與來路的質疑,我對輿論的譁然不以為然。
世界傑出華商協會是NGO非營利組織,為企業經營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NGO的市場化服務部分則由其戰略合作夥伴——天九儒商投資集團或國內外政府、企業、NGO負責運作,這在法律上是常見的結構設計。雖然業內能夠做到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如此高端的機構屈指可數,但大大小小具有相似經營模式的協會則如恆河沙數。
泛濫於網路間的批判,顛倒是非,混淆概念,其邏輯不值一駁。“中非希望工程”是定向募捐,未動用一分錢公眾善款;盧星宇24歲“掌管”巨額善款,更是荒唐的造謠,卻因此被冠以隱含“壞孩子”意義的“盧美美”稱號,舉國周知,無從洗刷。
相對自由的網路輿論是把雙刃劍,一方面促進了信息透明,另一方面使公民私權利暴露於隨時可能爆發的輿論暴力環境下。“盧美美”事件在侵犯公民私權利的道路上走得太遠了!
由於事件炒得正熱,一些熟悉我的媒體也詢問我對相關問題的意見。於是,我撰文就“中非希望工程”定向捐贈與公眾善款的本質不同、世界傑出華商協會的法律性質作了說明,這是專業人士向社會、向法的精神負責任的做法。
但是公眾輿論的一大特點就是“先入為主、先聲奪人”,理性的、專業的聲音很容易被湮沒。2008年,“達娃之爭”點燃戰火,達能斥資500萬美金聘請奧美公關與宗慶後打輿論戰時,也曾經出現過這種情況,公眾聽到“宗慶後沒有契約精神”的判斷之後,其他就什麼也聽不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