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紅偉

盧紅偉

盧紅偉,男,1970年11月出生,河南許昌人,本科學歷,一級警督。1990年12月參加工作,1993年5月入黨。曾任廣東省中山市南區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南區分局局長。

2017年9月20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紅偉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許昌
  • 出生日期:1970年11月
履歷,人物事件,涉嫌嚴重違紀,雙開,決定逮捕,

履歷

1990年12月至1992年3月,任省武警中山市大隊戰士;
1992年3月至1993年12月,任省武警中山市大隊副班長;
1993年12月至1994年11月,任市公安局古鎮派出所地方民警;
1994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市公安局古鎮分局巡邏警察中隊中隊長;
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市公安局古鎮分局曹步派出所所長;
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市公安局古鎮分局副局長;
2004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市公安局巡邏警察支隊辦公室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南頭鎮黨委委員、市公安局南頭分局局長;
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南區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南區分局局長。

人物事件

涉嫌嚴重違紀

2017年6月,中山市南區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南區分局局長、南頭分局原局長盧紅偉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雙開

2017年9月,日前,市紀委對中山市南區黨工委委員、市公安局南區分局局長、南頭分局原局長盧紅偉(正科級)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盧紅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十八大後,仍不顧中央和省的三令五申,挖空心思持有並使用高爾夫球會籍;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多名社會老闆的“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長期為賭博團伙充當“保護傘”,徇私枉法,涉嫌受賄犯罪。
盧紅偉身為中共黨員、公安分局局長,理想信念動搖、思想道德滑坡,抵不住誘惑、守不住底線,本應履職盡責、打擊犯罪、維護正義,保一方平安,卻完全喪失黨性、濫用職權、知法犯法,長期為賭博團伙提供保護,玷污了共產黨員和人民警察服務人民、廉潔執法的形象。身為南頭分局“一把手”,主體責任缺失,“上樑不正下樑歪”,帶壞了整個班子和隊伍,導致分局腐敗亞文化盛行,呈現塌方式腐敗,“劣幣驅逐良幣”,集體淪為賭博團伙“保護傘”,嚴重污染分局的政治生態,嚴重危害當地的社會治安,致使南頭鎮成為賭博的重災區,嚴重損害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破壞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盧紅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決定逮捕

2017年9月20日,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中山市公安局南頭分局原局長、南區分局原局長盧紅偉(正科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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