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縣科技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制訂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組織研究科教興縣戰略,推進科教興縣戰略的實施;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氏縣科技局
  • 地點:盧氏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1、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及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導全縣工業企業生產綜合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規、條例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全縣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負責《全縣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實施。
2、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3、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對口部門和本省、市、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對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預審和備案。統籌監督管理、協調服務全縣工業項目建設。
4、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5、推進全縣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銷售,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6、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具體措施,指導企業戰略性重組;指導企業管理;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7、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8、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落實相關政策,協調信息化建設和運用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信息化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和運用。
9、協助相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參與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0、負責黃金、煤炭、醫藥、輕工、紡織、食品、消費品、建材、冶金、原材料、電子信息、機械製造等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管理工作,提出發展綠色食品的建議。
11、指導產業集聚區的工業和信息化工作。
12、負責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1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規章草案、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4、負責創新平台體系建設,統籌推進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15、建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促進科技金融緊密結合。
16、組織協調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17、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18、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建設。支持安全生產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
19、牽頭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20、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區域科技創新規劃與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創新型城市及國家、省、市、縣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推動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和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21、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22、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23、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和全縣出國(境)培訓工作。
2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科技人才計畫。負責我縣兩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擔院士工作站的建設與管理。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25、負責盧氏縣科學技術獎勵相關工作。
26、完成縣委、縣政府(及歸口領導和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領導分工

常曉靈:
主持工信科技局機關全面工作。
郭子賢:
負責企業管理、企業改革、質量管理、經濟運行、安全生產、節能環保等工作;負責中小企業服務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方面工作。
田鋒:
暫時配合常曉靈做好工業規劃工作。
郭留生:
負責行政、後勤保障、依法行政、財務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等工作;負責扶貧、宣傳、組織、人事、勞資、計畫生育、統戰、工會、老幹部、婦女、共青團等工作;負責科技規劃、科技經費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創新,工業信息化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院士工作站、高新技術、專利等工作;負責政法、維穩、綜治、平安建設、信訪等工作。
杜柏林:
負責工業規劃、項目招商、項目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黃金、煤炭、醫藥、食品、原材料、機械製造等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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