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省、六盤水市和盤州市關於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權益維護、服務管理、就業創業、撫恤優待等法律和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移交符合在盤州市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協調落實移交盤州市的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的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市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國及列入全省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名錄的推薦和市級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審核;總結、表彰、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事跡。
(八)指導並督促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九)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 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退役軍人事務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成員
鄧京 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宣傳、督辦督查、財務、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綜合性文稿起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議提案辦理、固定資產管理、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機關黨建、目標管理、教育培訓、離退休、後勤服務等工作;監督指導和承擔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重大政策及重要課題研究;擬訂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二)移交安置和權益維護科。擬訂移交盤州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移交盤州市的離休退休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盤州市的離休退休軍人和無軍籍離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承擔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激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幫扶援助工作;負責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典型事跡。
(三)擁軍優撫和褒揚紀念科。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軍供保障及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報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擇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承擔全市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審核和全國、全省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的推薦工作,承擔烈士的審核和事跡編纂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負責相關人員傷殘評定申報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機構編制,落實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到位;提供退役軍人諮詢服務;負責民族宗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感滿意度測評)目標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六盤水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相關業務考核。
(五)市烈士陵園管理所。配合其他科室中心完成相關目標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六盤水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相關業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