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教育局

中共益陽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簡稱市委教育工委)是市委派出機構,與市教育局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益陽市教育局
  • 所屬地區:益陽市
  • 管理範圍:教育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職責。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以合格學校建設為突破口,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邊遠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國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學校布局調整;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四)統籌管理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工作;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以及研究生招生計畫與自學考試計畫。指導全市高(中)等學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負責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安全與穩定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主管教師的職稱評聘工作。
(七)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和規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統計和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管理全市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及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教學的質量評估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市直教育單位的教育教學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職責:
負責益陽教育學院、益陽廣播電視大學、益陽電子工業學校、益陽市一中(益陽師範)、益陽高級技工學校、益陽商務電子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和市批民辦學校、市教育局所屬其他教育單位黨的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歸口管理益陽職業技術學院、益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黨的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以下簡稱市屬教育教學機構)。
(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紀委的指示、決定在市屬教育教學機構的貫徹落實。
(二)按照市委要求和部署,巨觀指導教育教學機構黨務、黨建工作。
(三)協助市委負責市屬教育教學機構領導班子(省管幹部除外)的建設,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屬教育教學機構處級幹部的醞釀、提名、考察、呈報、考核、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
(四)負責市屬教育教學機構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管理及組織發展工作,研究學校黨建政策和理論。
(五)指導學生與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
(六)負責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和德育工作。
(七)負責市屬教育教學機構紀律檢查工作。
(八)聯繫省屬院校黨的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行政審批協調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協調、政務公開、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後勤、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辦市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協調教育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服務項目工作,管理教育政務視窗。
(二)基礎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承擔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教育教學檔案與評價標準,組織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普通中國小布局調整;指導普通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指導普通中國小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普通中國小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等活動;負責市級示範性高中、特色實驗高中、示範性幼稚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組織國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歸口管理普通中國小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歸口管理中國小競賽活動;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指導中國小少先隊、共青團工作。
(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的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擬訂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的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中學和成人高校、成人中專學校;協助管理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按規定負責全市職業學校的教材管理;負責全市職業中學、職業中專的學生學籍管理,並負責畢業考核和畢業證書的發放;負責全市縣、鄉、村三級農校建設的巨觀管理與指導;負責全市職工教育的組織、管理與協調。
(四)計畫財務科。
負責協調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負責編制中等專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年度招生計畫及招生來源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事業發展監測;指導全市教育部門編制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檢查監控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監督落實各級各類中國小校收費標準執行情況,規範收費行為;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安全工作,負責教育基本建設管理工作,匯總編制中國小校基本建設規劃;承擔有關財經檢查協調工作。
(五)審計科。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組織對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和各級各類學校使用教育經費的情況開展審計調查,保證教育經費的合理使用;負責全市教育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隊伍建設;協助查處教育系統內部有關單位或人員違反財經紀律、法規的行為和案件。
(六)人事教育科(市委教育工委幹部工作部)。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辦市委教育工委有關幹部管理的具體工作。
(七)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掛靠市教育局,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市委教育工委黨建工作部)。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承辦市委教育工委黨建的具體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工會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制為27名(含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兼市教育紀工委書記1名,工會主任1名,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委員1名,主任督學1名(正處級),副主任督學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市委教育工委黨建工作部部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兼市教育紀工委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工會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含市委教育工委幹部工作部副部長1名、黨建工作部副部長1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後勤服務人員按益辦發〔2008〕10號檔案精神管理)。

其他事項

(一)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職責分工。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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