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由原潼南大學生聯盟發展而來,成立於2013年7月22日,是潼南大學生青年自發組建的積極致力於集合潼南各方資源以大學生為主體一起做社會事業,一起組建公益性、服務性以及實踐性相結合的組織機構。本隊青年一直致力於組織特色公益項目,美化家鄉的公益環境。是“和美潼南”志願者隊伍中的青春公益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
- 外文名:Yili π 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
- 成立於:2013年7月22日
- 性 質:青年志願者服務隊
- 精 神:責任 成長 分享
- 組織性質:帶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發展歷程,組織特性,益力理念,益力精神,益力機構,歷屆理事成員,第一屆理事成員,第二屆理事成員,志願活動集錦,第一屆活動概覽,2018年活動總覽,組織章程,
發展歷程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由原潼南大學生聯盟發展而來,成立於2013年7月22日,是潼南大學生青年自發組建的積極致力於集合潼南各方資源以大學生為主體一起做社會事業,一起組建公益性、服務性以及實踐性相結合的組織機構。本隊青年一直致力於組織特色公益項目,美化家鄉的公益環境。宗旨是為了潼南大學生適應社會給予指引,積累社會人脈,提高其社會競爭力。為其提供社會實踐平台,開發綜合能力,培養全局意識,創新意識和團隊意識。益力理念為集思廣益,力學篤行。青年有為,抱團取暖。以責任、成長、分享為組織精神。是“和美潼南”志願者隊伍中的青春公益力量。
組織特性
(一)民眾性:
益力π是由一群具有熱衷社會事件且對自身能力有著強烈期待的潼南大學生自發成立,同時有社會經驗豐富的前輩參與和監督。
(二)廣博性:
益力π面向潼南所有大學生,培養共同志向的人,相互學習,彼此交流,共同進步。益力π將幫助隊友,在校內外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幫助隊友豐富簡歷,培養能力。
(三)獨立性: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是由志願參與並從事社會公益的潼南大學生青年自發組建的社會性團體,是聯結青年志願者與服務對象的紐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獨立進行相關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
益力理念
集思廣益,力學篤行。青年有為,抱團取暖。
益力精神
責任 成長 分享
益力機構
益力π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高校的規章制度以及益力π的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益力π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下設秘書處、人事部、宣傳部、財務部、項目部、公關部,各部採取部長負責制。
益力π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各部門部長組成。
歷屆理事成員
第一屆理事成員
理事長:張越粵
理事長助理:劉鎮源
副理事長:張萬里、陳濤
秘書長:肖鑫
顧問:李暢、劉爽
公關部部長:劉鎮源
宣傳部部長:李茂、張萬里
項目部部長:吉浪、王帥師
財務部部長:蘿莉雯、高瑜
人事部部長:陳濤、李堯
第二屆理事成員
理事長:王瑋、王淼霖
副理事長:黃新源
秘書長:陶泓沛
顧問:劉鎮源、張萬里、陳濤
公關部部長:倪靖程、王媛
宣傳部部長:陳嵐鑫、唐潔
項目部部長:石踐知、劉磊
財務部部長:李楠
人事部部長:張紅、何海深
志願活動集錦
第一屆活動概覽
1.大學生團體獻血活動;
2.“健康潼南一起跑”活動;
3.“酸梅湯贈飲”活動;
4.“夕陽笑語--看望雙江孤獨老人” 活動;
5.抗洪救災,太安災後重建活動;
6.“援助上和火災義賣”活動;
7.“拒絕中國式過馬路”活動;
8.春節火車站志願服務活動;
9.“換換愛”遠程公益項目;
10.“軍訓,換不回的記憶”,軍訓靚照收集活動
11.“希望的羽翼”無肛女孩救助活動
12.“小樹苗成長計畫”;
13.“公益咖啡——我們在別處”分享會 ;
14.“浪漫七夕,愛就在‘益’起” 活動;
15. “文化進萬家”閱讀推廣活動;
16.“亞克西慈善拍賣會”;
17.“益路挺你”、“益起幫幫幫”高考志願服務活動;
18.“越夜,越生活”、系列活動;
19.漢字英雄大賽;
20. “滿天星”夏令營活動;
21.“七彩假期-快樂童年”農村留守兒童暑期活動;
2018年活動總覽
1.“國家助學·青春築夢”——國家資助政策宣講會;
2.“抗洪救災 重建家園”志願活動
3.志願服務啟動儀式
4.“大學之初·益力領航”大學生交流分享會
5.2018“檸檬之都·美麗田園”匯達檸檬杯馬拉松賽志願服務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以下簡稱“益力π”)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的潼南大學生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 組織特性
(一)民眾性:
益力π是由一群具有熱衷社會事件且對自身能力有著強烈期待的潼南大學生自發成立,同時有社會經驗豐富的前輩參與和監督。
(二)廣博性:
益力π面向潼南所有大學生,培養共同志向的人,相互學習,彼此交流,共同進步。益力π將幫助隊友,在校內外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幫助隊友豐富簡歷,培養能力。
(三)獨立性: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是由志願參與並從事社會公益的潼南大學生青年自發組建的社會性團體,是聯結青年志願者與服務對象的紐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獨立進行相關青年志願者服務活動。
第三條 宗旨(一)為潼南大學生適應社會給予指引,積累社會人脈,提高其社會競爭力。
(二)為其提供社會實踐平台,
(三)積累學生社會實踐經驗,
(四)開發綜合能力,培養全局意識,創新意識和團隊意識。
第四條 理念
集思廣益,力學篤行。青年有為,抱團取暖。
第五條 精神
責任 成長 分享
第二章 成 員
第六條 對社會事業、人際交往感興趣,熱心公益事業且積極向上、有創新及團隊精神的潼南大學生或十六至十八周歲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者,承認並自覺遵守益力π的章程,願意為公益事業貢獻一份青春力量的,可以申請加入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
第七條 益力π成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嚴格遵守益力π管理條例
(二)積極參加益力π的各項活動
(三)積極完成益力π分配的任務。
(四)努力學習,積極進取。
(五)與其他成員和平相處。
(六)遵守益力π章程,維護益力π利益和聲譽,積極宣傳益力π宗旨和活動,擴大益力π知名度。為益力π發展壯大作貢獻 。
(七)不得冒用本部門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志願者無私奉獻精神,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志願者精神,致力於大學生志願者綜合素質的培養,樹立良好風氣。
第八條 益力π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益力π的有關會議,閱讀益力π有關檔案,接受益力π的志願培訓。
(二)在益力π的有關會議上,參加相關問題的討論。
(三)對益力π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益力π的任何部門直至理事會都無權剝奪益力π成員的上述權利。
第九條 發展新成員,必須把公益性和個人品德放在首位,寧缺毋濫。
申請加入益力π的人,要填寫入隊申請書,要有一名或以上正式隊員作介紹人,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成為正式隊員。
介紹人要認真了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和工作表現,向他解釋益力π的章程,說明隊員的義務和權利,並向理事會作出負責的報告。
在特殊情況下,益力π的理事會可以直接接收隊員。
第十條 正式加入的隊員必須面向團旗和益力π隊旗宣誓。誓詞如下: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青年志願者,加入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和美潼南貢獻力量。
第十一條 隊員有退出組織的自由。隊員要求退出組織,應當上報所在的部門,經討論後除名,並報人事部備案。
隊員缺乏志願者精神,不履行益力π隊員義務,不符合益力π隊員條件,其所在部門應當對其進行談話,要求其限期改正;如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出組織。如被勸告退出組織的隊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理事會討論,決定將其除名,並報人事部備案。
隊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次報名卻不參與活動,或不做益力π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退出組織,理事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隊員除名,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十二條 益力π成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對益力π造成不良影響和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的,視為為自動退處組織。經人事處認真處理並上報理事會批准同意的,予以除名,並備案。
第三章 組織制度第十三條 益力π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高校的規章制度以及益力π的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四條 益力π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下設秘書處、人事部、宣傳部、財務部、項目部、公關部,各部採取部長負責制。
第十五條 理事會組成
益力π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各部門部長組成。
第十六條 理事會職責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審核、通過益力π的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三) 向隊友們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隊友的吸收和除名;
(五)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 決定副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七) 領導益力π各部門開展工作;
(八) 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決定益力π理事會成員的吸收和除名。
(九)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成員被選舉資格
(一)認同益力π使命、理念及精神,擁護益力π組織章程;
(二)熱衷益力π事業的各校大學生。
(三)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魄力。
(四)由理事會討論民主產生。第十八條 理事會義務
(一)執行益力π決議;
(二)維護益力π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完成益力π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積極參加益力π的一些相關活動;(五)宣傳益力π理念,傳播益力π精神。
(六)理事會及核心隊友必須儘量按時出席並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
(七)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隊友們有權提請理事會對其進行免職。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退出和除名
(一) 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益力π或者僅理事會。
(二) 有嚴重影響益力π名譽行為的部長,違反益力π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益力π名譽、觸犯法律的部長立即除名。
(三) 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部長,經理事會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二十條 理事長職責
(一)總理益力π理事會,負責部長委任和工作任務的管理。
(二)負責確定益力π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三)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四)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五)負責益力π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六) 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第二十一條 副理事長職責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理事長不在時,代理理事長工作。
第二十二條 部門和機構
益力π設秘書處、人事部、宣傳部、公關部、項目部、財務部等一處五部。
第二十三條 秘書長的產生:
(一)理事會提名,或者自薦,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表決通過,秘書長需經理事會任命生效;
(二)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設秘書長,實行秘書處聯合負責。
第二十四條 秘書處的性質:
秘書處是益力π的執行和內部協調機構,並配合理事會工作,參與益力π對外溝通、協調。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負責各部門協調的副秘書長若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二十五條 秘書處的職責:
(一)負責與理事會的溝通協調,執行理事會的決定;
(二)制定和實施益力π工作計畫;
(三)協調、指導內部各部門工作;
(四)參與重大項目和活動的策劃、實施、總結;
(五)監督、審核項目預算及日常開支,對益力π財務狀況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六)參與重大會議;
(七)撰寫益力π年度工作報告;(八)對益力π理事會和理事會負責。
(九)歸檔益力π所有的通訊公眾號的登錄名及密碼。
第二十六條 各部長的產生:
(一)自薦或5名以上成員推薦,理事會二分之一表決通過,產生各部部長;
(二)特殊情況下,理事會和秘書處可對各部門負責人進行任命,並告知全體成員,無5人(含5人)以上反對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各部門部長的罷免:
秘書處、各部門及負責人由如下情況者,在理事會提議或5名以上(含5名)益力π成員提議可召開益力π理事會大會,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後對當事人進行罷免。
(一)能力明顯不符合職位要求,不能勝任工作者;
(二)嚴重違反益力π章程及相關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者;(三)借益力π之名從事其他活動,產生嚴重不良影響者;
(四)多次不能完成組織交待任務,理事會或10名以上益力π成員提議者;
(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造成不良影響者。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部長職責:
(一)領導各部門在的指導下開展本部門工作;
(二)代表益力π參加與本部門有關的會議;
(三)協調各部門關係以及與本部門有關的外部關係;
(四)對理事會和全體成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機構職能:
人事部:
(一)人事部性質:
人事部作為益力π的檔案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培訓和制定公益學習計畫;負責益力π所有資料(會議、活動、照片、報導、內刊)的收集、整理與收藏。
(二)人事部職責:
1、普通志願者資料的整理和歸檔,與志願者進行長期溝通和交流;
2、益力π成員資料的整理和備案,並負責協調各部門和項目組的人員調配。;
3、配合各部長做好各部門和項目組的協調、檢查與記錄工作。4、負責制定與實施益力π日常的學習計畫,組織必要志願者的培訓,並做好考勤工作。
5、在特殊活動時進行人員招募信息的統計。
宣傳部:
(一)宣傳部性質:
1、推廣和傳播益力π理念及公益文化;
2、負責益力π網站、雜誌及其他宣傳資料的創意製作;
3、負責益力π對外交流和宣傳工作。
(二)宣傳部職責:
1、為益力π各項活動的宣傳提供技術支持。
2、做好通訊工作,對益力π各動態及大事件進行記錄和信息發布。3、通過網路、雜誌、報刊等平台向外界展示益力π的各項活動、傳遞益力π文化。
4、促進益力π文化的多元化發展,並做好記載與傳承。
5、定期學習編寫新聞通稿和推送文稿。
6、做好益力π微信公眾號、微博公眾號、網站的管理運作。
財務部:
(一)財務部性質:
財務部門是負責接受社會資助、捐贈和贊助以及管理益力π所有資金和財產的部門。有著保證益力π財務的明確、公開,確保益力π資金使用公益性的重要作用。
(二)財務部職責:
1、接受國內和國際個人、組織的資金和實物捐贈。
2、管理益力π的資金和財產,保證益力π財務的明確、公開。確保益力π資金流動的公益性,對不合理的經費使用有權予以否決。3、重大財務支出需提交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機構討論。
4、每次活動結束以後,做出財務報表,提交辦公室並通過各種形式向益力π全體成員和其他社會人士公開,接受監督。
5、定期向理事會、秘書處、及社會公開財務狀況,接受監督。
項目部:
(一)項目部性質:
項目按照連續性分為常規項目、階段性項目和臨時項目。常設項目獨立存在,由固定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和運作。其他由各部門協調負責組建項目組進行運作。
(二)項目部職責:
1、負責益力π項目的賬目及長期管理和運作;
2、根據項目現狀及發展方向制定並不斷完善項目的運作方案;
3、按照理事會統一意見定期對項目的進展進行記錄、總結和材料整理,並上交項目資料進行備案;
4、對活動中的各項花費進行嚴格把關,詳細記載。5、及時向理事會匯報項目進展,並在大會上做工作報告。
6、 每筆經費支出需得到理事長,或副理事長,經費申報人簽字。
公關部:
(一)公關部性質:
公關部是負責益力π外部聯繫、內部溝通的部門,通過策劃公關活動增加益力π的社會認知度和美譽度。
(二)公關部職責:
1、為項目開展拉取贊助;
2、聯絡組織外的其他社團,積累組織社會資源;
3、為組織開展活動爭取政策支持;
4、打造企業文化,增強內部凝聚力。
第三十條:責任承擔:
益力π活動責任由益力π自身承擔個部長、幹事、以及活動中的主要負責人有重大錯誤或重大決策失誤、其應承擔相應責任,經理事會同意引咎辭職。
益力π實行部長負責制,理事長、副理事長負責總攬協調重大決策,全面負責益力π各項工作並監督各成員的工作情況。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三十一條 財務科益力π自成立之日起,即設立專門管理經費帳目的財務科。財務科由財務部專人進行管理。
第三十二條: 經費來源:
(1)每次活動的贊助貨資助資金分配到各個部門。
(2)網站的廣告收入。
(3)商業活動的30%收取
第三十三條 經費用途:經費用於維持益力π正常運轉及其用於各種社會活動的開支,和一些設備的租用、購買。
第三十四條 益力π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益力π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益力π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七條 對益力π章程的修改程式,由益力π理事會隊友大於或等於四分之三的隊友提出或至少十名以上成員聯名提出,並將修改意見交理事長或副理事長審批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章 會徽會旗
第三十八條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會徽是由和平鴿形象組成展翅飛翔的“π”字。“π”也可以音譯為“派”是歡樂聚會的意思,意在讓大學生在廣交朋友的同時,鍛鍊自己的交際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規劃統籌能力、執行力等;也更多地學會承擔一份社會責任;“π”亦為圓周率,是無限不循環小數,益力又取“毅力”的諧音,意為我們的公益夢想是持續的,有毅力的 。
第三十九條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會旗為旗面綴有五彩會徽圖案並在下方綴有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文字的天藍彩旗。
第四十條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會徽會旗是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的象徵和標誌。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每一位隊員都要維護會徽會旗的尊嚴。要在適當場合使用會徽會旗。
第七章 會費收取制度及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95號)、《關於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民發【2006】123號及《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章程》等規定,為保證履行益力π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特制定本辦法。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適用已加入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所有會員。
第四十三條 益力π理事會員繳納會費標準為35元,其他會員繳納會費標準為25元,如理事會員或其他會員主動提出願意多繳納,可以多收,但一般不超過100元。
第四十四條 本會會費標準由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 如國家有關部門對會費收取標準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根據益力π業務範圍的增減及物價指數變化,會費收取標準經理事會研究、會員代表大會表決,可以相應調整。
第四十七條 新申請入會的會員,從批准入會之日起30日內繳納會費。
第四十八條 會員繳納會費,由益力π指定專人收取,並出具《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會費專用收據》。
第四十九條 益力π會費主要用於會議費、辦公費、活動費、資料費、保險費等開支。不得用在與益力π業務無關的事項及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條 每年會費開支預算計畫,由秘書處提出,經理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一條 秘書處每年要將會費收支情況向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報告,並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財政部門監督檢查。發現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益力π換屆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有關細則由理事會研究制定,具體實施問題由各部門負責。本章程修改、變更、解釋權屬益力π理事會所有。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理事會頒布之日起實施,原《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章程》同時廢止。
益力π青年志願者服務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