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鎛貶官案

皇甫鎛貶官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皇甫鎛貶官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皇甫鎛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元和十三年,官軍討平淮西吳元濟。憲宗志得意滿,漸驕奢、戶部侍郎判度支皇甫鑹、衛尉卿鹽鐵轉運使程異,揣知其意,屢進獻錢財以供憲宗使用,二人因此得寵。皇甫鋪又厚賂以結權宦吐突承璀。其年八月,憲宗拜二人為宰相。制書一下,朝野為之愕然。宰相裴度、崔群極言其不可,憲宗不聽。裴度恥與二人為伍,上表辭職,憲宗不許。時憲宗出宮中內庫陳年絹帛給度支,令其出賣,皇甫鋪悉以官錢高價買下,然後供給邊軍。其絹帛已朽敗,隨手可撕裂,邊軍聚而焚之,將士怨怒,裴度奏言其事。憲宗不以皇甫鑄為罪,由此皇甫博更加肆無忌憚。程異自知不合眾心,能廉謹謙遜,為相月余,不敢知印秉筆。皇甫鋪專以聚斂取悅於憲宗,人懼其權寵,無敢言者。唯諫議大夫武儒衡上疏言其奸。皇甫鑄見憲宗為自己辯解。元和十五年正月,憲宗暴死,穆宗即位。穆宗素知皇甫鋪奸邪,即位第二天,便將他遠貶為崖州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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