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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大陸各加盟文學社團宣布退出聯盟,各理事分會宣布解散,海外各理事分會也均獨立並易名。12月,理事會宣布皇儲文學創作聯盟解體。2012年,基於林徽因文學聯合會的成立,皇儲文學創作聯盟再次重組建立。
聯盟機構
聯盟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領導機構
理事會: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組成,領導聯盟計畫實施方針工作。
辦事機構
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2人,工作人員若干人,具體負責聯盟的日常事務。
監督諮詢機構
顧問委員會,由名譽理事長、名譽副理事長(聘請知名作家、評論家、學者和記者擔任)組成。顧問委員會對聯盟工作進行監督和諮詢,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歷屆領導
第一屆(2002年至2005年)
第二屆(2005年至2008年)
理事長:
任亮副理事長:
陳飛羽名譽理事長:
呂亮秘書長:張志剛 副秘書長:趙坤玉
第三屆(2008年至2012年)
理事長:
任亮副理事長:陳飛羽 名譽理事長:
後博寒秘書長:李柏林(百靈) 副秘書長: 亓仕鵬
理事會
總部理事
純文學理事:司祥
奇幻文學理事:李參
言情都市理事:吳菱
詩歌雜文理事:唐豪國
各分會理事長
林徽因文學聯合會理事長:任亮
洛杉磯分會理事長:Annal·yang
瑞士分會理事長:陳楓
澳洲悉尼分會理事長:陳飛羽
山東省分會理事長:呂亮
安徽省分會理事長:莫丹丹
浙江省分會理事長:唐龍
上海市分會理事長:李江和
黑龍江省會理事長:顧連理
重慶市分會理事長:楊思捷
江西省分會理事長:寒朔
華北創研中心理事長:韓琦亞
總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性質:皇儲文學創作聯盟是文學愛好者們為了共同的文學興趣和熱情而組成的學術交流性質的聯盟組織。
第二條 宗旨:以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文學觀,引導成員熱愛文學和文學創作事業;幫助成員提高文學素養和文學創作水平,增進成員之間友誼和感情,加強成員之間的學術交流。
第三條 原則:一切活動按照自身特點開展,並嚴格遵循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優質,時代,和諧”的文學創作理念。
任 務
第四條 寫作培訓。舉辦寫作培訓,設定函授面授課程,邀請知名作家、藝術家、學者和記者擔任輔導教師,傳授文學創作知識,幫助成員明確文學學習和文學創作的方向,端正態度,樹立信心,掌握寫作基礎及技巧,取得成績。
第五條 雜誌發表。本聯盟與大中華地區各大雜誌社均有聯繫,會員所創作的具有導向性、思想性和藝術性的作品可推薦給各雜誌社,促進其創作進步,表彰成員取得的文學藝術成果。
第六條 聯合出書。與全國各種級別的出版社均有合作(包括台灣繁體中文版),對符合出版條件的小說、詩歌、散文、劇本、人文社科、科普、攝影等各種文學藝術題材作品,運用單行本,個人專集、多人合輯及叢書的形式結集出版,發掘和培養文學藝術新秀。
第七條 組織活動。開展筆會活動,每年組織多次研討會、座談會、茶話會、聯誼會等活動,交流創作體會,提高創作水平,引導成員深入生活,文學採風,開闊眼界;組織論壇活動,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
第八條 實施精品戰略。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鼓勵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 促進交流。與國內外學者、作家密切聯繫,特別是同祖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作家的聯繫,加強各民族,各國家之間的文學交流,吸取其精華,為成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
會 員
第十條 皇儲文學創作聯盟英文名為Prince Literary Creation Alliance,簡稱 PLCA。以下稱聯盟或本聯盟。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即為本聯盟成員:年齡在15至60之間的自然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劃分的年齡階段,特殊情況可不受年齡限制);在正規的報紙、書刊、廣播、電視、網路上發表過文學作品,或在縣、市(含)以上作文比賽中獲得過獎勵;贊成本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由本聯盟領導機構審查通過。以校園文學社團,社會團體等,贊同本章程,均可加入本聯盟。
第十二條 本聯盟成員、團體成員進入“皇儲文學創作聯盟成員檔案”。
第十三條 本聯盟成員有以下義務:積極閱讀文學書刊;堅持文學創作;踴躍參加本聯盟工作,按時繳納會費。成員有如下權利:優先參加本聯盟活動;優先在本聯盟合作刊物上發表作品;優先參加本聯盟組織的多人集和個人集圖書的出版;優惠購買本聯盟推薦的圖書。
第十四條 本聯盟成員、團體成員有遵守本章程,執行本聯盟決議,參加本聯盟活動,接受本聯盟委託的工作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對本聯盟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享用本聯盟的福利設施等權利。本聯盟成員、團體成員有退出自由。
第十五條 本聯盟成員如嚴重違反本章程或有嚴重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經本聯盟主席團通過,停止或取消其聯盟籍。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劃分的年齡階段,超過60周歲者,自行退出本聯盟,由本聯盟頒發榮譽證書,以作紀念。
組 織
第十六條 本聯盟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條 本聯盟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組成,領導本聯盟工作,審查批准成員。
第十八條 本聯盟的辦事機構是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2人,工作人員若干人,具體負責本聯盟的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本聯盟的監督諮詢機構是顧問委員會,由名譽理事長、名譽副理事長(聘請知名作家、評論家、學者和記者擔任)組成。顧問委員會對本聯盟工作進行監督和諮詢,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條 本聯盟各個機構五年調整一次。
經 費
第二十一條 本聯盟的經費來源:一、成員會費;二,本聯盟舉辦各種活動的收入;二、社會贊助。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皇儲文學創作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