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馬湖青蝦
- 產地名稱:江蘇省淮安市、揚州市
- 品質特點:體型均勻完整,氣味清新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2013年第1925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3年04月15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氣候情況,水文情況,水質與生態,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白馬湖青蝦”體型均勻完整,氣味清新;鮮活的白馬湖青蝦甲殼光亮且半透明,通體呈現亮青色並伴有棕綠色斑紋;螯足、觸鬚長度大於體長。“白馬湖青蝦”煮熟後特色鮮紅,紅白相間,界限分明;觸鬚極長,簇狀堆集,拎之成串而起;肌肉飽滿,咀嚼感強,味鮮略帶甜味。
營養價值
“白馬湖青蝦”營養豐富,是一種高蛋白(≥14%)、低脂肪(≤0.25%)、低熱量的營養食品。青蝦全長在10-15厘米之間、個別可達到17厘米以上,雌蝦全長多數達到12厘米以上;頭胸甲寬8.43-11.10毫米(雄性)、9.27-10.19毫米(雌性);頭胸甲殼厚度0.094-0.106毫米(雄性)、0.08-0.091毫米(雌性);腹部甲殼厚度0.086-0.094毫米(雄性)、0.093-0.097毫米(雌性);觸鬚長與體長的比為1.20-1.33之間。每100克鮮蝦肉中,含蛋白質14.3-15.2克,水分76.32-78.51克。
產地環境
氣候情況
白馬湖地處北亞熱帶與暖溫帶的過渡地帶,常年雨水充沛,光照充足,氣候溫暖,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時數3176.7小時,無霜期220天;年平均氣溫14℃,平均水溫15.5℃,降水量1020.4毫米,適合白馬湖青蝦自然棲息生長與繁殖。
水文情況
白馬湖列江蘇省內十大湖泊之一,屬典型平原淺水型過水湖泊,西承洪澤湖來水,東接京杭大運河,經蘇北灌溉總渠入海,南下退水至高寶湖、邵伯湖直下長江,周邊地形呈白馬狀,水體交換充沛,有眾多天然的湖灣,適宜白馬湖青蝦自然棲息生長與繁殖。
水質與生態
白馬湖為草型湖泊,湖底多為淺淤,淤深0.5米以內,富含腐殖質,湖底沉積物主要是水生生物殘骸,底質顆粒分析以淤泥為主,平均占53.8%,其平均有機質含量6.1%;水質清澈無污染,硬度適中,微鹼性,形成了白馬湖青蝦殼薄質堅特性;眾多水生植物、水生昆蟲及陸生昆蟲的幼體、水蚯蚓生長旺盛,為白馬湖青蝦提供了足量的優質新鮮動物蛋白;多水草多餌料環境中長期游爬、攝食,是孕育白馬湖青蝦優良品質的必要條件。
歷史淵源
白馬湖距今有7000多年歷史,自然孕育了茂盛的水草,清新的湖水,為青蝦的生長創造了得天獨厚的條件。歷史上,白馬湖青蝦在白馬湖區都不是主要養殖品種,沒有人為的單養或精養,因為在自然條件下,不論是天然開敞水域,還是圍網、圩區、航道和魚塘,白馬湖青蝦都一直旺盛生長,用最簡單的蝦罾捕撈及獲。
1951年,從洪澤湖畔到黃海之濱,橫穿淮安、鹽城兩市的四個縣(市),開闢了一條全長174公里蘇北灌溉總渠,這項工程於1951年冬開工,次年春完成。
1966年開始,白馬湖青蝦陸續出口香港、日本等地,成為頗具時代印記的創匯產品。隨著青蝦價格的上揚,白馬湖青蝦知名度的提升,白馬湖青蝦逐步成為湖區養蟹、養魚的搭配品種,無需專門投餌,依然保持了白馬湖青蝦特有的品質風味。
生產情況
2013年,江蘇省淮安市、揚州市白馬湖青蝦總養殖面積17萬畝,年產商品白馬湖青蝦470噸。
產品榮譽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白馬湖青蝦”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白馬湖青蝦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白馬湖17萬畝水域範圍內,包括淮安市淮安區南閘鎮和范集鎮、洪澤縣岔河鎮與仁和鎮、金湖縣前鋒鎮和呂良鎮、揚州市寶應縣的山陽鎮沿片,總計涉及4個縣區的7個鄉鎮的32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9°02′00″-119°13′00″,北緯33°09′00″-33°20′00″。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環境要求:白馬湖青蝦生長水域選擇湖區平坦淺淤底質,底部淤泥保持在10-20厘米。移植或種植白馬湖區的金魚藻、菹草、眼子菜、苦草等土著品系水草,覆蓋面積占比保持在65%-75%;定期使用塊狀生石灰,改良底質促進底泥新生有機物氧化分解。
(2)水質要求:養殖水源必須源自白馬湖,符合NY5051-2001《無公害食品淡水養殖用水水質》要求,保持水體鮮、活、嫩、爽,透明度保持在30-40厘米。
(3)苗種選擇:苗種選用白馬湖青蝦品種,每年選用白馬湖天然水域捕撈的體長6厘米以上抱卵青蝦作為親本,畝均投放3千克自繁自養。
(4)生產管理:生產依照NY/T5285-2004《無公害食品青蝦養殖技術規範》相關部分要求,套養於湖區河蟹養殖區域內,不予專門投餌。
(5)生產記錄要求:白馬湖青蝦包裝採取溯源編號。編號以協會成員為單位,給與唯一的編碼作為單位編號。全程記錄生產過程,包括抱卵青蝦、蝦苗狀況、成蝦養殖等生產過程,以備日後查詢。
(6)收穫要求:蝦體表清潔,無附著物,無異味,蝦體色澤呈亮青色,伴有棕綠色斑紋,無黑色,不得有褐色、黃褐色、鐵鏽色蝦存在,甲殼光亮,蝦附肢健全率≥95%,允許不按規格分級,但要求體長≥5厘米。肉質緊密有彈性,卵黃按不同產期呈現自然色澤,允許在正常冷藏中變色。
- 標誌使用規定
(1)標籤使用:
白馬湖水域範圍內的青蝦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白馬湖水產協會提出申請;銷售包裝的標籤必須符合GB7718的規定,統一採用白馬湖青蝦名稱和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至少應包括:產品名稱、淨含量、生產者或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捕撈或分裝日期、保質期,並經白馬湖水產協會審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2)包裝:任何包裝應注意保活或保鮮,包裝容器應具備保濕和透氣功能,需保持低溫的須採取降溫措施,包裝物應無毒無害。運輸容器或包裝上須貼註明“白馬湖青蝦”農產品地理標誌字樣封條裝置。
(3)運輸:鮮活狀態,允許充氧活水運輸,或帶水氧氣包裝箱運輸;空運時應預降溫度,包裝方法按照民航貨物運輸規定進行。任何運輸環節,均須檢查農產品地理標誌字樣封條裝置完好,分裝銷售環節,按標籤使用規定重新貼注相應的農產品地理標誌字樣封條。
(4)貯存:該產品如要貯存,貯存容器及場所應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鮮活暫養須按養殖要求換水充氧,並注意水體溫度保持22℃以下,及時剔除代謝廢物和瀕死個體;冰鮮狀態,介質溫度保持0-4℃,時間不超過60小時;冷凍狀態,須在1.5小時內將蝦體溫度降至0℃以下,並保持其中心溫度低於-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