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白銀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已經白銀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4日
  • 發布單位: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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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更好地研究解決維護競爭秩序重大問題,經市政府同意,建立白銀市反不正當競爭部門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網信辦、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人民銀行白銀市中心支行、白銀銀保監分局等13個部門組成,市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
二、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黨委和政府關於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對全市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組織指導,研究推進實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指導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職責,協調解決全市反不正當競爭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對不正當競爭熱點問題和典型違法行為的治理,加強各部門在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方面的協作配合。
(三)加強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
(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由市市場監管局有關科室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二)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建議。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三)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專題研究特定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地方和專家參加。
(五)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並印發有關部門和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一)市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
(二)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參加聯席會議,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做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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