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臨時救助待遇核定指南

白沙臨時救助待遇核定是由白沙縣民政局受理。

事項名稱,行使依據,辦理主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承諾期限,收費依據,

事項名稱

臨時救助待遇核定

行使依據

《白沙黎族自治縣臨時救助實施辦法》

辦理主體

白沙縣民政局(法定)

申報條件

城鄉居民因家庭發生突發性意外事件、自然災害、患重病、其他特殊原因造成臨時生活困難的;

申報材料

1.申請表;
2.家庭成員戶口本的複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民政對象的,需提供其屬性證件的複印件;
3.村(居)委會出具的困難情況證明、住院費用清單、因災害或意外的相關證明材料;
4.個人在農村信用社開具的“一卡通”賬號複印件。

承諾期限

15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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