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解
- 拼音:fā jiè
- 注音: ㄈㄚ ㄐㄧㄝˋ
- 解釋:應貢舉合格者,謂之選人
讀音,釋義,
讀音
fā jiè ㄈㄚ ㄐㄧㄝˋ
釋義
(1) 唐宋時,應貢舉合格者,謂之選人,由所在州郡發遣解送至京參與禮部會試,稱“發解”。
宋 司馬光 《論諸科試官狀》:“臣伏見朝廷取勘諸處發解考試諸科官,以所解之人到省十有九不中者。” 宋 李上交 《近事會元·罪發解官員》:“ 後唐 明宗 長興 三年,詔選人文解不合式,罪發解官員。”《宋史·選舉志一》:“﹝ 崇寧 三年詔﹞天下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及試禮部法並罷。”《續資治通鑑·宋太宗端拱元年》:“先是 開封府 發解,如諸州之制,皆府官專其事。是秋,以府事繁劇,始別勑朝臣主之,定名訖,送府發解如式。”
(2) 明清時鄉試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考中舉人第一名為“發解”。
明 王鏊 《震澤長語》卷下:“ 唐寅 字 子畏 ,少有逸才,發解 應天 第一。”《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此位是本縣大名士,你只看他今科發解,還是發魁?” 清 戴名世 《宋嵩南制義序》:“先生年逾弱冠,即發解 江 南,為第一人;旋登進士,入史館。”
(3)泛指鄉試考中舉人
《古今小說·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莫稽由此才學日進,名譽日起,二十三歲發解連科及第。”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二十篇:“﹝《鐵花仙史》﹞ 誠齋又招儒珍為西賓,而蔡其志晚年孤寂,亦屢來迎王( 王儒珍 ),養以為子,亦發解,娶誠齋之女馨如 。”
(4)猶起解,舊時謂押送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