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雄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當雄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當雄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當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當雄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雄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戰略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縣專項規劃編制的立項和管理,負責縣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自治區和拉薩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調研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全縣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三)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擬訂中央、自治區、拉薩市和縣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協調銜接對口支援建設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
(五)負責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政策銜接,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六)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公共機構節能規劃、節能綜合工作方案。
(七)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八)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做好能源規劃與國家、自治區、拉薩市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根據管理許可權,實施對電力、石油、天然氣、煤炭等能源的管理。
(九)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拉薩市有關鐵路和民航發展的方針、政策、規定。協調推進鐵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負責與鐵路和民航有關方面的協調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組織實施由國家、自治區、拉薩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縣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涉案財物價格鑑定和價格認證;負責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輿論工作;指導全縣價格和收費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拉薩市有關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政策和法規。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各類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根據自治區、拉薩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縣重要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十二)負責當雄縣儲備糧食、食糖、棉花、天然氣等重要物資行政管理,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石油儲備管理相關工作。根據管理許可權,做好自治區、拉薩市在當雄縣儲備物資的管理。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及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統計,監測全縣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
(十三)落實自治區、拉薩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庫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要求。負責對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及代儲企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有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換機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五)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當雄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現任領導

主任: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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