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當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當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當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當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所屬部門:當塗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當塗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國土資源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國土資源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縣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擬訂國土資源在全縣經濟運行、城鄉統籌等方面的調控政策和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2、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土資源調查評價技術規程和開發利用標準;負責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3、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指導和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縣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產環境保護等其他專項規劃;負責建設用地預審管理。
4、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工作。
5、承擔全縣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承擔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監督管理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報批工作。
6、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全縣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諮詢服務。
7、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和節約集約利用工作;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縣政府審批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8、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9、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對符合法定審批許可權的礦業權進行登記發證;負責縣內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組織編制和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10、負責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實施全縣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級重大地質專項勘查;協助省廳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協助省廳統一管理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11、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責任。組織監測、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和審查申報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治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承擔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與評價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