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必得是一款止痛藥品牌。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芬必得
- 藥品類型:OTC甲類、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羧酸類
系列產品,芬必得布洛芬緩釋膠囊,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芬必得酚咖片,生產企業,
系列產品
芬必得是中美史克企業旗下的止痛藥品牌,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有效止痛且安全記錄好的產品。芬必得旗下共有四大產品:芬必得布洛芬緩釋膠囊、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芬必得酚咖片和芬必得布洛芬乳膏。
芬必得布洛芬緩釋膠囊
1適用症狀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痛、肌肉痛、神經痛、頭痛、偏頭痛、牙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2注意事項
1. 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後服用。
3. 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類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 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 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可能引起支氣管痙攣)、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6. 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近期進行過胃部手術、慢性腸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7. 既往有與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治療相關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8. 有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免疫系統疾病導致關節疼痛、皮膚改變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應慎用,因有增加無菌性腦膜炎的風險。
9. 勿過量服藥,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10.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4. 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肝或腎功能損害、尿液混濁或尿中帶血、背部疼痛、視力或聽力障礙,血象異常,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5.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黏膜損傷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6. 總體而言,小劑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會導致心肌梗塞風險增加。而在採用高劑量和延長治療時,應警惕這種風險增加的可能。
17. 準備懷孕的婦女應慎用或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因布洛芬屬於非甾體類抗炎藥,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藥後具有可逆性。
3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芬必得布洛芬咀嚼片
1適應症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牙痛、頭痛、偏頭痛、神經痛、肌肉痛、關節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2注意事項
1. 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後服用。
3. 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類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 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 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可能引起支氣管痙攣)、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6. 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近期進行過胃部手術、慢性腸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7. 既往有與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治療相關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8. 有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免疫系統疾病導致關節疼痛、皮膚改變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應慎用,因有增加無菌性腦膜炎的風險。
9. 勿過量服藥,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10.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4. 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肝或腎功能損害、尿液混濁或尿中帶血、背部疼痛、視力或聽力障礙,血象異常,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5.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黏膜損傷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6. 總體而言,小劑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會導致心肌梗塞風險增加。而在採用高劑量和延長治療時,應警惕這種風險增加的可能。
17. 準備懷孕的婦女應慎用或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因布洛芬屬於非甾體類抗炎藥,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藥後具有可逆性。
3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後咽下。成人一次一片,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芬必得酚咖片
1適用症狀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偏頭痛、牙痛、神經痛、肌肉痛、痛經及關節痛等。
2注意事項
1. 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套用不得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 不能同時服用含有對乙醯氨基酚及其他解熱鎮痛類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3.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4. 出現皮疹、蕁麻疹等過敏反應時,應立即停藥就醫。
5.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6.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7. 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8. 服用本品期禁止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3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 1 片,若症狀不緩解,間隔 4 - 6 小時可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 4 次。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中美天津史克製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