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根據轉讓形式的區別,將物分為要式物和略式物。要式物主要包括公民所有的土地、房屋、奴隸、可用來牽引或負重的牲畜,鄉村地役權等內容。除此之外的其它物均為略式物。要式物和略式物的區分為羅馬法所獨有。 基本介紹 中文名:略式物來源出處:羅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