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拉爾路

畢拉爾路,清與民國時期官署名。全稱“畢拉爾路協領公署”。清廷為加強對鄂倫春族的管理,於康熙年間(1662—1722)設立布特哈總管衙門的同時,根據鄂倫春族的氏族組織和分布地區,分5路置官統治,此為五路之一。路設協領1員,下轄佐領。所屬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龍江省遜克縣新鄂村和新興村。初,下轄2佐,後分置4佐。初隸布特哈總管衙門,光緒八年(1882)歸屬興安城總管衙門,光緒二十年後,先後由布特哈副都統和黑龍江城管理。民國時期隸黑龍江省公署旗務處,偽滿洲國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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