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申安杯
- 評選: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組織
- 榮譽:上海市安裝工程質量最高獎
- 評選原則:“公開、公正、公平”
評審辦法,總則,評選範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工程評選,表彰和獎勵,附則,
評審辦法
上海市優質安裝工程申安杯獎評選辦法
2011年修訂版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質量興國”方針,促進施工企業實施“市場、質量、品牌”戰略,推動上海安裝業工程質量和創優活動不斷提高和持續健康發展,為社會奉獻更多的優質安裝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上海市優質安裝工程申安杯獎(以下簡稱市申安杯獎)是上海市安裝工程質量的最高獎項,它代表當前上海市安裝業工程施工技術和質量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市申安杯獎評選工作重點:
1、強調申報項目的安全可靠性,使用功能達標性,目測觀感的美觀性,具備工程優質性。
2、強調申報項目的“技術要進步,質量要嚴控,施工要節能,過程要環保,工程要優質,維護要便利”,具有行業引領性。
3、鼓勵工業、大(特)型公共建築、高級民用住宅類建築的機電安裝工程總(主)承包項目推行,確立市場地位。
第四條 申報市申安杯獎工程的企業,必須是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會員單位。
第五條 市申安杯獎每年評選兩次,上半年為5月,下半年為11月。
第六條 申報中國安裝工程優質獎(中國安裝之星)和其他國家級優質獎 ,從獲得市申安杯獎的工程中擇優推薦。
評選範圍
第七條 市申安杯獎評選的工程類型:工業、公共建築(含公用設施)、高級住宅類建築及其他機電安裝工程。
第八條 工程規模:
1、 工業安裝工程:安裝工程施工產值在500萬元及其以上,具有基本獨立生產能力的系統工程。
2、公共建築(含商用、公用設施)安裝工程:安裝工程施工產值在800萬及其以上。
3、民用住宅安裝工程:安裝工程施工產值200萬及其以上。且機電功能齊全、配套系統完整。
4、安裝工程施工產值在300萬及其以上,可以獨立發揮作用的其他機電安裝工程。
申報條件
第九條申報市申安杯獎的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工程符合國家或部頒、市頒標準和規範的要求,並按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申安杯創優工程指導性意見》(簡稱“71條”)的規定,組織施工和竣工驗收的工程。
2、公共建築中的安裝工程應通過市優質結構安裝工程評審檢查。
3、在施工中未發生過四級及其以上的事故。
4、申報企業自評已達到本市安裝工程施工技術和質量先進水平,且建設單位和政府有關監督部門同意推薦申報市申安杯獎。
申報材料
第十條申報時間:每年3月到和10月底。
第十一條申報材料的內容和要求:
1、《市申安杯獎申報表》,表內各欄內容,必須按要求填寫並蓋章。
2、工程承發包契約(工程量確定:特殊情況可以審定預、結算法定證明材料)。
3、根據要求提供工程安全可靠性、使用功能性的證明材料和監理評估報告及其他材料。
4、《工程報告》(電子郵件方式)。內容要求:全面闡述工程的類型、規模、特點和工程的契約標的、承發包隊伍、項目人員資格等情況;真實反映施工過程的技術與質量、節能與環保、安全與文明和施工創新、工程榮譽等情況。
5、提供基本資料光碟(含申報資料、《工程報告》和工程照片若干)。
工程評選
第十二條 市申安杯獎評選:採用專家專業評審和評選委員會審議、表決方式。
第十三條 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成立市申安杯獎評選委員會,負責入圍項目的審議和表決。
第十四條 市申安杯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協會工程技術部,負責申報資料受理與審核工作;負責專家專業評審和評選會審議與表決的組織工作;負責實施細則的制定和修訂。
第十五條 市申安杯獎的工程,由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網上公示,聽取社會和用戶意見。在規定時間內無實質性的反對意見,方能正式認定。
第十六條 評選自律:評審應本人參加評審會,秉公審議;評審專家須以專業之長,客觀、公正評價。
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 由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召開頒獎大會,對最終確認為榮獲上海市優質安裝工程申安杯獎(含金獎)的工程授予獎盃和證書。
第十八條 獲獎工程由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行文通知、登報和上網公告進行表彰。
第十九條 獲獎企業可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對創獎有關人員給予獎勵。
附則
第二十條 安裝工程中參與的相關各方(建設、設計、監理)可作為參建單位附入主申報單位一併申報,並分享市申安杯獎的榮譽。
第二十一條 分包單位承建了該申報工程中的某一個或幾個分部工程,也可作為參建單位附入主申報單位一併申報,如滿足對該專業分部的評優條件,可分享參建市申安杯獎的榮譽。
第二十二條 凡獲得市申安杯獎的工程,在交付使用後,因施工質量原因出現質量問題,評選委員會有權撤消工程所得的榮譽,收回獎盃和證書。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評選辦法同時廢止。
上海市安裝行業協會
2011年3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