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級隔熱防火門

甲級隔熱防火門,是防火門的一種。

防火門、窗是建築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牆上、樓梯間出入口或管井開口部位,要求能隔煙、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甲級隔熱防火門
  • 防火門分為:甲、乙、丙三級
  • 甲級:應為1.20h
  • 規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制訂背景,套用領域,規定標準,

制訂背景

防火門、窗是建築物防火分隔的措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牆上、樓梯間出入口或管井開口部位,要求能隔煙、火。防火門、窗對防止煙、火的擴散和蔓延、減少損失起重要作用,因此,必須對其有嚴格要求。

套用領域

1.設在高層建築內的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通風、空調機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1.50h的樓板和甲級防火門與其它部位隔開。
2.地下室記憶體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30kg/㎡的房間隔牆,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2.00h,房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鍋爐房、變壓器室、柴油發電機房(等危險性較大的房間)當必須在防火牆上開門時,應設定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門。

規定標準

日本對防火門的規定是比較嚴格的,將防火門分為甲、乙種兩類,甲種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為1.50~2.00h;乙種防火門為0.50~1.50h。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本條將防火門、窗定為甲、乙、丙三級,並對其最低耐火極限作了規定,即甲級1.20h,乙級0.90h,丙級0.60h。《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2005年版)中,5.4.1條的規定,防火門、防火窗應劃分為甲、乙、丙三級,其耐火極限:甲級應為1.20h;乙級應為0.90h;丙級應為0.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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