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士制度

我國在商、周時已經有徵兵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甲士制度
  • 類型:徵兵制度
  • 始於:商、周
  • 概述:部落成員在戰爭期,當兵的義務
當時規定,每個部落成員在戰爭期間,都有當兵作戰的義務。軍隊的核心是王家與貴族子弟,即“三族”與“多子族”所組成。
基幹力量是由平民組成的甲士。那時作戰用戰車,每輛車上有駕車、持乾、戈和拿弓矢的作戰人員三名.俗稱“三甲士”。在每輛戰車的兩側與車後,隨有步兵(徒兵)幾十名,由奴隸充當。他們既是戰鬥員,又是侍候奴隸主的雜役。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