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上證人書院記

甬上證人書院記,篇名。清全祖望撰。載《鮚埼亭集·外編》。證人書院系明劉宗周(蕺山)越中講學之所。黃宗羲“以蕺山之徒”,為“申其師說”,在鄞縣創建書院,甬江流經縣境,故稱甬上證人書院。祖望應宗羲孫婿萬承勛之請作記, 闡述宗羲教育思想。稱“自明中葉以後,講學之風,已為極弊”。或高談性命,束書不觀;或誦讀古書,流於學究。

宗羲“始謂學必原本於經術,而後不為蹈虛;必證於史籍,而後足以應務。元元本本,可據可依,前此講堂錮疾,為之一變”。浙東學派由是光大,“至今吾鄉後輩,其知從事於有本之學,蓋自先生導之”。讚揚黃氏平生流離顛沛,為孤子,為遺臣,晚年名德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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