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迷竊案,發生於道光元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用藥迷竊案
- 發生地點:貴州
- 發生時期:道光元年
- 涉及人物:唐子成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貴州有民唐子成起意糾邀王潮沅、施正隆迷竊張節高、楊小二銀錢。唐子成因與張節高等素識,恐其告發,復與王潮沅等商允,欲將張節高等迷倒致死。嗣唐子成用藥放入麵餅,給張節高等食後迷倒。該犯等剝取衣物,先後將張節高等抬棄岩下,摔傷身死。貴州巡撫將唐子成、王潮沅、施正隆均依圖財害命例擬斬立決,並聲明唐子成仍照強盜殺人例梟示。刑部提出應將該三犯皆照強盜殺人例問擬斬決,梟示。該省將該三犯照圖財害命例擬以斬決,已屬錯誤,復聲明唐子成照強盜殺人,梟示,更屬辦理兩歧,應即按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