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用團資產

生產用團資產是指企業中參加生產過程或直接服務於生產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企業的固定資產按照經濟用途劃分,可以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和非生產用固定資產兩大類。這種分類,便於反映和監督兩類固定資產之間以及生產用各類固定資產之間的組成和變動情況,藉以考核和分析企業對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促使企業合理地配備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

生產用固資產包括:(1)房屋,指生產車間和為生產服務的行政管理部門所使用的房屋以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2)建築物,指除房屋以外的各種建築物,如礦井、坑道、油庫、水塔等。(3)動力設備,指用以產生電力、熱力、風力或其他動力的各種設備。傳導設備,指傳送電力、熱力、風力和液體、汽體的各種設備。(5)工作機器及設備,指具有改變材料屬性或形態功能的各種機器和設備。(6)工具、儀器及生產用具,指具有獨立用途的各種工作用具、儀器和生產用具。(7)不運輸設備,指載入和運貨用的各種運輸工具。(8)管理用具,指計量用具、消防用具、辦公用具等經營管理用的器具設備。(9)其他生產用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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