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機說

生機說(Vitalism)又譯為生命主義、生氣論、活力論、生機說。該觀點認為生命的運作,不只是依循物理及化學定律。生命有自我決定的能力。活力論認為生命擁有一種自我的力量(elan vital),或是稱為生命力(life-force)、生機脈衝(vital impulse)、生命活力(vital spark)、生命能量(energy)、甚至有些人稱此為靈魂、氣。這種力量是非物質的,因此生命無法完全以物理或化學方式來解釋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機說
  • 外文名:Vitalism
理論發展,古代,近現代,19世紀,20世紀,

理論發展

古代

生機說在人類歷史上存在長久的歷史,且最早淵源於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他認為事物是形式和質料的統一,形式構成事物的本質,在事物的形成中起決定作用。而生物的形式是靈魂,即“隱德萊希”(entelecheia的譯音),它賦予有機體以行為完善性和合目的性。靈魂的性質決定有機體的機能和結構。植物只有一種司營養和繁殖的靈魂,動物另有一種司感覺的靈魂,人類除了這兩種靈魂外,還有一種理性的靈魂。

近現代

在啟蒙時代,比利時的J.B.赫耳蒙特、德國的 G.E.施塔爾(1660~1734)、C.F.沃爾夫(1733~1794)、J.布盧門巴赫(1752~1840)和法國的 M.F.X.比夏(1771~1802)等人。他們各自提出不同的名稱,如赫耳蒙特的“生基”、施塔爾的“精氣”或“有感覺的靈魂”、沃爾夫的“自發力”和布盧門巴赫的“形成欲”等,代替亞里士多德的靈魂概念,並都用一種超自然的精神力量說明各種生命現象。

19世紀

永斯·雅各布·貝采利烏斯(Jöns Jakob Berzelius,1779年8月20日-1848年8月7日),瑞典化學家,現代化學命名體系的建立者曾提出,有機物的形成是以生命力的存在為基礎,後來被一系列的有機合成(如維勒尿素合成)事實證明為錯誤。

20世紀

20世紀初,德國胚胎學家和哲學家杜里舒提出新生機說。他把生機說定義為生命過程的自主理論,並企圖依據胚胎學的成果予以證明。“生命自主”的主要證據出於他1891年所做的海膽卵發育實驗。他將第一次分裂後的兩個分裂球彼此分開培養,發現每個分裂球都能發育為完整而較小的胚胎。這一結果無法用機械的因果關係作出解釋,因此他反對胚胎髮育的機械論觀點,認為卵作為一個和諧的、等潛能的系統,隱藏著一種能調節生物發育的精神實體,即“活力”或“隱德萊希”,以保持胚胎的完整性並使機體具有自己修復和再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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