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公安局主管甘谷縣地區的公共安全問題,內設9個職能機構、13個派出所和2個監管場所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谷縣公安局
- 內設職能機構:9個
- 派出所:13個
- 監管場所機構:2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預防、直至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秩序地行為;
(三)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四)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五)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六)警衛國家規定的特種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七)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八)管理戶政、國籍、入境處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地有關事務;
(九)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地罪犯和監外執行地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地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宣傳教育;
(十一)負責各類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對吸毒人員依法實行強制戒毒,對復吸人員報送勞教;開展禁毒宣傳教育,打擊各類涉毒違法犯罪活動;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規劃和指導全縣公安隊伍建設,以及公安教育培訓,公安宣傳文化工作;
(十四)組織全縣公安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中發生的重大違紀案件;
(十五)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六)協調活直接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規劃實施全局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八)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依照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十九)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
1、政工監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和公安紀檢、督察、審計工作以及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2、法制室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3、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4、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5、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下設治安管理中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中隊、戶政管理室、出入境管理室)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110”報警的出警等工作;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空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指導、考核公安派出所工作。
6、刑事偵查大隊(下設刑事偵查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經濟犯罪偵查中隊、反恐怖指揮中隊、刑事科學技術研究室)
負責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反恐怖以及刑事科學技術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