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職業教育銜接貫通人才培養實施方案

《甘肅省職業教育銜接貫通人才培養實施方案》是2024年4月26日由甘肅省教育廳正式對外發布的實施方案。明確從2024年起,甘肅省將實施中職、高職(專科)、本科“357”貫通人才培養模式,推進“中高本”職業教育真正貫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職業教育銜接貫通人才培養實施方案
  • 發布時間:2024年4月26日
發布歷程,主要內容,基本原則,培養模式,遴選條件,主要任務,

發布歷程

2024年4月26日,甘肅省教育廳正式對外發布《甘肅省職業教育銜接貫通人才培養實施方案》。

主要內容

基本原則

推進中高本職業教育真正貫通
《方案》指出,我省將聚焦中職學校辦學水平參差不齊、專業結構不合理、貫通培養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以構建一體化培養新體系為突破口,推進“中高本”職業教育真正貫通、協調發展。
以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為牽引,以提升中職學校辦學質量為目標,分層分類組織實施銜接貫通人才培養,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高質量發展。

培養模式

實施“357”貫通人才培養模式
《方案》明確,從2024年起,實施中職、高職(專科)、本科“357”貫通人才培養模式。
具體來說,從2024年起,全省中職學校均按3年學制培養。
從2024年起,實施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即選擇中高職兩校相同專業類中的相近專業,由高職院校(含職業本科學校,下同)與中職學校聯合開展“3+2”中高職貫通培養;試點開展高職院校託管中職學校專業,實施“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
從2024年起,探索實施“3+4”中職與本科貫通培養,遴選優質中職學校與本科學校(包括套用型本科學校、職業本科學校,下同),在相同或相近專業類聯合開展“3+4”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
保留中職對口升學考試招生、高職(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

遴選條件

監測指標達標或驗收結果為“良”
實施中高職貫通培養的中職學校,須為辦學條件9項監測指標全部達標且辦學行為規範的。培養專業由高職院校與中職學校按實際需求協商確定,原則上中職學校的1個專業最多與 2 所高職院校的專業對接,專業方向應聚焦全省14條重點產業鏈職業崗位的需求確定。
實施“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的學校,須為辦學條件9項監測指標全部達標的省級優質中職學校且全日制在校生應達到1200人及以上,高職院校(含符合條件具有中專部的高職院校)須為省級“雙高計畫”項目建設單位。“五年一貫制”招生專業個數及招生計畫由牽頭高職院校(含符合條件具有中專部的高職院校)確定,原則上“五年一貫制”招生計畫每年不超過高職院校在校生總數的3%,專業方向應聚焦信息產業、裝備製造、石油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文旅康養等領域職業崗位的需求確定。
實施“3+4”中職與本科貫通培養的學校,在省級優質中職學校中擇優遴選,原則上為省級優質中職學校驗收結果為“良”以上的,且全日制在校生應達到1200人及以上。培養專業須為本科高校的優勢專業,且為中職與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類,僅限1所中職學校的1專業與1所本科高校的1個專業對接。

主要任務

完成一體化貫通人才培養等七大任務
引導部分中專轉型為綜合高中
加快推進中職學校布局結構調整,鼓勵各地統籌利用區域內辦學資源,繼續打造一批優質中職學校,支持有條件的高職院校託管或合併中職學校,引導部分中職學校轉型為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綜合高中。分類分層、擇優遴選高職院校和套用型本科學校開展中高本職業教育貫通培養,引領中職學校高質量特色發展,形成與市場需求相適應、與產業結構相匹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實施現場工程師、中國特色學徒制等人才培養
按照《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對標國家專業簡介和專業教學標準,由本科學校、高職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協同,行業企業參與,共同制定貫通培養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明確不同階段入學要求、修業年限、培養目標、培養規格、課程設定、學時安排、教學進程總體安排、實施保障、畢業要求等內容。系統構建一體化課程體系,明確不同階段課程教學責任主體和教學計畫具體要求。統籌設計實踐教學環節,完善校校、校企實踐教學資源共享機制,加強虛擬仿真實訓資源的共建共享。深化產教融合,持續推進“崗課賽證”綜合育人,校企共同實施現場工程師、中國特色學徒制以及“訂單式”人才培養。
開足開齊開好必修課程
中職學校要加強思想政治、語文、歷史課程建設,開足開齊開好必修課程,按照規定選用國家統編教材。創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由本科高校、高職院校牽頭一體化設定思政課程體系。強化課程思政教學,將思政教育全面融入貫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本科高校、高職院校要與合作的中職學校參照《甘肅省中職學生思想品德綜合考評指南》,共同制定中職學生思想品德考評實施細則,加強對中職學生思想品德過程性考核評價,強化考核結果及套用。
本科、高職院校選派教師參與中職教育教學
充分發揮各學段的師資優勢,按學科或專業組建教師教學團隊,開展教學研究、集體備課、線上線下公開課等活動。本科高校、高職院校選派專業骨幹教師指導或參與中職階段的教育教學活動。支持實施“五年一貫制”中職學校的教師參與“五年一貫制”高職階段的教育教學活動。通過組織教師研學、外出培訓與普通高中教師互聘等方式,引導中職教師適應職普融通班或綜合高中教學要求。貫通培養學校要共同建立教師與企業技術人員的交流互聘制度,鼓勵聘請企業技術人員參與中高職貫通培養。
“中本”貫通招生錄取原則上不低於中考分數線
貫通培養學校按照“學校和專業均對應”的原則協商招生計畫,即一所高校的一個專業對應一所試點中職學校的招生計畫原則上不少於30人。“3+4”中本貫通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考生所在地中考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與普通高中同批次錄取。“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考生所在地中考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下 20分。
“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學生實行過程性淘汰
貫通培養學校協同制定並及時公布轉段或升學考核方案,原則上淘汰率控制在5%以內,可統籌招生計畫和考試成績,劃定專業錄取分數線進行轉段錄取。“3+2”中高職貫通培養學生,由高職院校主導,中高職聯合組織實施轉段招生考試,並結合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和平時課業成績綜合評價。“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學生,根據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和平時課業成績實行過程性淘汰。“3+4”中本貫通培養學生,通過參加全省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在中職對口升本科考試招生計畫中單列計畫、單獨劃線、單獨錄取,並在提前批次錄取,轉段錄取名單須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納入貫通培養計畫的中職學校職普融通班的學生,可參加“3+2”中高職貫通培養轉段考試,成績合格者進入高職階段學習。
通過轉段考試後註冊高等教育學籍
學生前3年註冊中職學籍,由中等職業學校(或高職院校中專部)辦理錄取及學籍註冊手續,並註明“貫通培養”。學生完成中職教育階段學習,考核合格後,發放中職學校畢業證書,通過轉段考試進入對應本科學校、高職院校學習後,註冊高等教育學籍,完成高職教育並達到畢業要求的發放高職畢業證書,完成本科教育的並達到畢業要求的發放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符合“五年一貫制”全程培養的可在託管中職或高職院校中專部完成,不符合全程培養條件的,後兩年需轉段至對應高職院校組織實施。貫通培養執行的專業教學標準、管理規範和學生待遇標準,按照不同階段相關規定執行。
違規違紀學校將被暫停招生資格
貫通培養項目由本科學校、高職院校牽頭負責,各合作學校分段組織實施。經審核確定的“3+2”“五年一貫制”“3+4”貫通培養聯合辦學主體和專業,每年根據招生實際情況適度調整。對培養過程管理混亂、招生考試出現違規違紀現象的貫通培養學校,暫停貫通培養招生資格、限期整頓。
每年春季學期組織申報遴選
建立健全省級統籌、市州負責、院校主導的職業教育貫通培養協調機制,省教育廳每年春季學期組織開展貫通培養項目的申報遴選工作。
各地要綜合考慮人口變化因素,生源結構調整,結合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畫等重點任務,科學合理確定貫通培養的學校、規模和專業,最佳化區域內職業教育資源布局調整。繼續實施好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辦學試點,加強中職學校與普通高中的校際交流,不斷創新辦學方式,積極探索職普課程分流、多樣化人才培養路徑。
省教育廳將貫通培養納入職業院校質量年報,分年度公布區域內貫通培養工作整體實施進展情況,對貫通培養質量高、社會聲譽好的學校在現代職教體系建設改革項目申報等方面予以傾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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