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督查範圍,督查內容,督查方式及時間,有關要求,
簡介
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開展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專項督查的通知
甘教基一函〔2015〕5號
各市(州)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校外教育建設工作,督促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的建設、使用和管理,確保各類校外場所的良性運轉,認真實施《關於印發<蒲公英行動計畫(2015—2017年)>的通知》(校外聯辦函(2014)2號),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開展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專項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督查範圍
1.全省84個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2.2011-2014年立項的6箇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建設項目。
3.318箇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鄉村學校少年宮項目。
督查內容
1.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位置、功能區設定;產權、主管部門等。
2.項目管理情況。包括:人員編制、運行經費、制度建設、師資管理等。
3.設施設備情況。包括:設備配備、設備更新及設施安全等。
4.項目建設進度。包括:開工時間、竣工或預計竣工時間、未完成項目的建設進度及照片資料、是否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有關制度、是否保證工程質量、是否確保按時投入使用等。
5.資金使用情況。包括:資金總額及組成、是否實行資金專項管理、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是否有資金截留、擠占、挪用現象等。
6.活動開展情況。包括:是否按要求開展常規性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活動的時間、種類、活動方式、接待學生數量等。
7.標誌牌設定情況。青少年活動中心和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是否按照《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國家彩票公益金資助校外活動場所建設項目統一設定標誌牌的通知 》(甘教基一函〔2014〕20 號)所規定的內容和樣式等要求完成標誌牌設定。
8.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的申報、建設、使用、管理、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
督查方式及時間
1.市(州)縣(市、區)自查:2015年2月1日—3月15日。
2.省級抽查:2015年3月16日—4月30日
有關要求
1.各市(州)要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縣(市、區)進行全面自查,認真填寫《甘肅省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建設、管理、運轉情況調查表》,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研究和整改。各市(州)教育局要做好市(州)級自查並於3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送省教育廳(自查報告中須附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主體建築標誌牌懸掛照片,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項目建設實時照片)。
2.各地要認真學習《蒲公英行動計畫(2015—2017年)》,嚴格按照有關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好各項工作。要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積極探索校外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指導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積極開展公益性活動,切實規範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的管理,發揮使用效益,更好地體現校外場所實踐育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