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十二五”期間學校基建規劃的通知

據統計分析測算,近年來,我省國小階段學生約以每年4.66%的速度遞減,國中階段學生以每年2.3%的速度遞減;到2015年,國小在校生將減少到171萬人,國中在校生將減少到122萬人。但教育觀念陳舊、辦學模式落後,嚴重製約著我省教育事業的發展,分散辦學、規模小、成本高、質量差、效益低、城鄉差別大的狀況不能很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優質教育需求,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已經成為我省教育、經濟、社會發展和推動城鎮化進程的必然需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十二五”期間學校基建規劃的通知
  • 編號:甘教發〔2010〕55號
  • 學校現狀:辦學模式落後
  • 原則:四個集中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
為此,根據省政府要求,現就加快全省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十二五”期間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堅持“四個集中”的原則,加快制定本地區“十二五”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
要加快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大力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的制定要與國家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相結合,與正在制訂的“十二五”期間全省和地方教育、經濟發展規劃相結合;要著眼未來,富有前瞻性。要科學堅持高中向城市集中,國中向城鎮集中,國小向鄉鎮集中,教學點向行政村集中的“四個集中”原則,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實現學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師資源集約,並以此推動素質教育的發展。編制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要緊密結合當地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實際,促進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
在編制“十二五”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時,要遵循的具體要求是:要按照到2015年每縣城區重點建設1—3所寄宿制高中、1—2所職業學校、每個鄉鎮所在地重點建設1所寄宿制國中(中學寄宿率達到85%);每個鄉鎮重點建設1—2所寄宿制國小(寄宿率達到50%)的目標,加大布局結構調整的力度。
二、做好正在實施的教育基建項目和“十二五”期間準備實施的各類教育基建工程的銜接工作,確保教育布局調整規劃實施的可行性
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是教育基建工程的前提條件,教育基建工程是布局結構調整規劃實現的有力支撐。正在實施的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基建工程和國家在“十二五”期間準備實施的教育基建工程正是教育布局結構調整的有效切入點,要將教育基建工程與教育布局結構調整緊密結合,更好地發揮資源的集中優勢,使工程實施的效益最大化。以教育工程實施推進布局調整步伐,最終在全省範圍內實現教育布局結構的最佳化,促進全省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三、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布局調整工作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充分認識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工作的重要性。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推動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最佳化整合教育資源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科學制定教育布局調整規劃,要按照“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落實縣級政府在義務教育經費管理方面的責任。
(二)科學制定規劃,確保正在實施的教育工程質量,實事求是地提出待建工程項目。
(三)加強隊伍建設,創新發展機制,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四)深化課程改革,最佳化資源配置,切實提高布局結構調整的時效性。
(五)堅持齊抓共管,形成強大合力,促進我省基礎教育又快又好發展。
四、增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適應教育發展新階段的新形勢、新要求,推進各級各類學校合理布局、有序建設,“十二五”期間要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工作。
(一)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要求。編制和實施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有利於進一步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完善各級政府對學校基本建設的投入機制;有利於促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有利於科學有序地推進教育布局結構調整;有利於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建設的管理水平。
(二)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教育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建設的基礎工程。教育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服務和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我國正處在經濟社會結構調整和城鎮化加速的關鍵時期,人口結構和布局發生深刻變化。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有利於促進教育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與城鄉結構調整、與人口變化更加緊密結合,促進學校建設規劃與產業發展規劃、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更加緊密結合,促進教育更好地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實現教育與經濟社會,學校建設與城鄉建設的協調發展。
(三)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統籌實施各項建設工程的基本前提。近年來,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國家已經陸續組織實施了一系列重大建設工程;“十二五”期間,國家還將繼續加大對學校基本建設的投入;各地也在實施多種形式的教育建設工程。實施好各項工程,必須認真貫徹教育方針,圍繞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目標,堅持以科學規劃為先導,用規劃來指導統籌建設各項工程。要抓緊完善區域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十二五”學校布局調整、校舍建設和資金投向,使教育工程項目建設相互配套、有機結合,避免重複建設和閒置浪費,使每一筆建設資金都得到有效利用,發揮資金投入的最大效益。
(四)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的有效途徑。當前學校建設中存在著一些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民眾意見比較突出。如一些地區學校布局結構不合理,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一些校舍質量和安全不達標,選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些地區只注意教學行政用房建設,生活設施配套不完善;個別學校體量過大,在校生規模超標,大班額問題突出;一些地區校舍資源空餘、空閒或者被違法占用。這些問題都要靠完善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機制逐步加以解決。
五、“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
(一)目標任務。各地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十二五”期間以學校布局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為主體的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建立完善編制、實施、調整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體制機制。有條件的地方要編制教育規劃地圖,建設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信息系統。
要做好“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與正在實施的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規劃的銜接工作。
(二)總體要求。一是堅持優先發展。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要成為推動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的重要抓手,推動各級政府加大對教育基本建設的投入,實現從“有學校上”到“上好學校”的轉變。二是堅持育人為本。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要堅持教育本位,著眼於滿足人民民眾的教育需求,堅持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營造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環境優美、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校園環境。三是堅持尊重科學。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要貫徹落實各項教育法律法規,促進學校科學布局,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和規範,尊重教育規律,尊重建設規律。四是堅持實事求是。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要充分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充分利用現有辦學資源,因地制宜,集中力量,重點解決當前制約教育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五是堅持統籌銜接。綜合考慮城鎮化布局、產業發展及人口分布等因素,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等上位規劃的有效銜接。
六、科學規劃學校的區域和城鄉布局
(二)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規劃。要根據學齡人口的分布狀況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合理規劃中國小、幼稚園,方便學生就近入學。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區域城鎮化進程,不斷完善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規劃,做到學校與城鎮化“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重點作好城市新建小區、城鄉結合部、成片開發的城市新區、城鎮化重點地區的學校布局規劃。新建和擴建學校要優先安排到城鎮化較快、學齡人口增長較快的地區,逐步消除城鎮學校的大班額現象,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在人口較少且交通不便的山區、留守兒童較多的地區、“雙語”教學薄弱的少數民族地區,加緊布局建設寄宿制學校;同時,要把確需保留的村國小和教學點,納入到學校基本建設規劃中。按照青少年學生的成長規律和中國小、幼稚園的辦學特點,合理規劃學校的服務半徑和辦學規模,普通高中原則上不超過3000人,國中和國小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高度重視農村學前教育的發展,根據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重點,編制好“十二五”農村幼稚園建設規劃。
(三)中等職業教育布局規劃。中等職業教育布局要以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滿足不同行業對職業教育培訓的需要。除主要面向農村的職業學校以外,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建在縣鎮以上的城市。要根據本地區主幹產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需求,重點規劃布局以培養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的骨幹學校和專業;根據當地社會文化特點,重點規劃布局以培養特殊工藝、民間藝術人才為重點的特色學校和專業。統一規劃建設好以促進勞動力就業和提供社會服務為重點,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相結合的綜合性職業教育機構。加強職業教育集團和職教園區規劃,新建職教園區應與本區域的開發區、工業區配套建設。把民辦職業教育機構的發展納入職業教育布局規劃。
七、切實加強校園建設規劃
(一)校園建設規劃的基本原則。校園建設規劃是學校建設和投資的基本依據。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按照學校的定位、功能、特色和發展任務制定校園建設規劃,提高學校基本建設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程式化。一是堅持選址安全。對於規劃保留學校和新建(遷建)學校選定校址時,各地要組織專家對校址周邊交通、能源(水源、電源等)、地質、環境等外部條件進行安全評測。二是嚴格建設標準。校園建設規劃應嚴格貫徹有關建築法律法規和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建築設計規範的規定,確保工程質量與校舍安全,把學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和最讓人民民眾放心的地方。三是突出教育特色。學校基本建設要堅持育人優先、學生優先,重點滿足學校育人的功能要求,同時充分發揮校園建築的育人作用。嚴禁搞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嚴禁搞過度裝修。四是考慮財力許可。按照一次規劃、分步建設的要求,科學規劃建設項目的優先順序。鼓勵各地創新教育基本建設的投融資機制,增加對教育基本建設的投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搞負債建設,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控債務規模。
(二)校舍建設。校舍建設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重在安全可靠、功能完善。重點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舍建設,基本消除學校危房、農村寄宿制學校多人一鋪、校外住宿和縣鎮中國小大班額現象,加快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各級各類學校的建築都要重視教學功能的完善、衛生環境的改善、節能環保的套用,同時注意結合當地自然、環境、文化等因素,構建具有區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教育建築風格。在全國校舍安全普查的基礎上,在基本建設規劃中,對校舍按照新建、重建、改擴建、加固和拆除進行分類規劃和管理。不安全的校舍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配套設施和校園綠化。學校體育場地、升旗台、飲用水設施、校門和圍牆、校內道路、公用廁所等配套設施和校園綠化美化是校園建設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現有學校要完善配套設施建設,新建和改擴建學校要將配套設施建設列入規劃。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按照要求保證校園綠化面積,因校制宜地加強校園綠化美化,大力推動校園植樹,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打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綠色生態校園。
(四)建設項目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校布局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建立項目儲備庫,列出項目建設的優先順序。進入儲備庫的項目,都要積極開展前期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當地發改、財政、建設部門的協調,統籌規劃中央和地方的項目建設資金,制定安排年度投資計畫。進入下一年度投資計畫的項目都應在當年完成項目前期工作。新建項目要注重與師資的配備、學校運行保障經費的落實、中央教育專項的安排等工作的銜接,確保校園建設規劃的有序實施。
八、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實施
(一)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科學規劃是科學發展的前提。規劃出空間,規劃出效益,規劃促發展。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先規劃、後調整,先規劃、後建設,區域內每一所學校的布局調整、每一棟校舍的建設都要按照校園基本建設規劃規定的程式和步驟有序進行。完善規劃執行機制,切實避免盲目建設,避免以長官意志代替規劃的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掌握學校基本建設的需求,加大基本建設投入的爭取力度。
(二)建立規劃公示制度。學校布局規劃、校園建設規劃和政府投資項目都要實行公示制度,向全社會公開。特別是中國小校的撤銷與合併牽涉學生、家長、教師等各方面群體的切身利益,應在公開徵求學區各方面民眾意見的基礎上充分論證並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對確有必要加以調整但當地民眾不同意實施的,對原有學校或者教學點應暫時予以保留,待徵得大多數民眾的支持後再付諸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能強行撤併學校。
(三)嚴格學校建設規範。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堅決貫徹落實《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不折不扣地履行基本建設程式,精心設計,規範施工,嚴格驗收,所有工程項目要嚴格依法實行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項目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質量監督制和竣工驗收制。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對存在安全隱患項目進行整改,堅決杜絕出現“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校園建設項目管理要積極推進“代建制”,根據2004年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要求,認真借鑑已經開展“代建制”工作地區的經驗,研究制定當地學校建設項目“代建制”工程管理辦法。
(四)加強閒置校舍綜合利用。校舍是寶貴的公共教育資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對閒置校舍資源的綜合利用編入學校基本建設規劃。閒置校舍要優先用於教育事業,發展成人教育和學前教育。可以將部分閒置校舍辦成農村文化技術學校,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實用技術推廣。鼓勵利用閒置校舍發展農村社區公共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投入資金將部分閒置校舍改造為農村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或圖書館。對部分產權明確但不再使用的學校閒置校舍通過價值評估後,進行出租或拍賣,實現集體資產的轉移和保值增值,其資金收入用於當地學校,特別是中國小校的校舍改造和教育教學裝備投入。
九、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保障措施
(一)編制責任。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中國小、幼稚園基本建設規劃以縣級為主組織編制,有條件的以市州為主編制。中等職業教育布局規劃原則上以市州為單位編制。高等教育布局規劃以省級為主編制,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校園建設規劃由學校按規定程式自行編制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編制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要充分發揮各方面專家的作用,改進規劃編制方法,組織各方面專家參與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等方方面面的意見,將師生員工最迫切、最需要解決的各項需求體現在規劃中。
(二)與城鄉建設規劃的銜接。學校基本建設規劃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口計畫生育、國土資塬、發展改革、財政、城鄉建設、交通、公安、地震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準確把握城鎮化布局、產業發展、人口密度以及學齡人口分布,尤其是學齡人口變化的趨勢與特徵,實現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等上位規劃的有效銜接。
(三)審查、備案和調整。學校基本建設規劃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合併本區域規劃的基礎上形成本級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基本建設規劃的調整機制,由於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政策變化,對規划進行調整必須經科學論證和集體決策。從2011年開始,各地向中央和省上申報學校基本建設項目,應當將申報項目所在地的基本建設規劃作為必備附屬檔案同時報送。
十、檔案報送
(一)請各市(州)教育局將本市(州)“十二五”(2011—2015年)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含文本及表格,表格見附屬檔案)正式行文於2010年8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電子版文檔傳送至指定信箱。
(二)“十二五”期間學校基本建設規劃以市(州)為單位報送。進入建設規劃的項目學校必須是布局結構調整保留或新建的學校。建設規劃以縣為單位裝訂成冊,作為市(州)上報的規劃附屬檔案之一。每個縣(區)的建設規劃文本包括全縣經濟社會概況、教育概況、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情況,附屬檔案為需要建設的每個項目學校的基本情況說明和學校規劃平面圖(要嚴格按照製圖比例,圖幅為A3圖紙)。建議各地委託具有乙級以上諮詢資質的設計單位負責校園規劃的設計諮詢工作。
建設規劃經市州教育局審核備案後,由市州教育局上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上報時間為:2010年12月30日之前。電子版文檔傳送至指定信箱信箱。省教育廳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十二五”期間學校基本建設規划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後予以備案。具體評審事宜另行通知。
聯 系 人:宋建領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匯總表(樣表)

發布時間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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