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落實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印發的《關於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的意見》,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方案。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甘人社通〔2023〕18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工會、工商業聯合會,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會,省委宣傳部、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關於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的意見》(人社部發〔2023〕2號),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了《甘肅省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總工會
甘肅省企業聯合會
甘肅省工商業聯合會
2023年5月19日
檔案全文
甘肅省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落實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印發的《關於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在全省各類企業持續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推動企業貫徹落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促進和諧文化建設,探索建立行業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機制,逐步實現區域性、全領域行業和諧共建。力爭到2027年底全省各類企業及企業聚集區域、鄉鎮(街道)普遍開展創建活動,推動創建內容更加豐富、創建標準更加規範、創建評價更加科學、創建激勵措施更加完善,創建企業基本達到創建標準,和諧勞動關係理念得到廣泛認同,形成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創建新格局。全省面向所有企業、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每年重點培育200家企業、5個工業園區、20個鄉鎮(街道)開展創建活動;每三年開展一次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活動,每次選樹150家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企業、10個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工業園區、20個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鄉鎮(街道),形成創建一個、帶動一片、影響一域的生動局面。
二、創建標準
(一)和諧勞動關係企業創建標準。企業黨組織健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明顯,工會組織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勞動規章制度完備、勞動用工規範,職工勞動報酬、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安全衛生等權益保障有力,集體協商開展有效、集體契約落實嚴格,崗位培訓開展經常,勞動爭議調處順暢,企業文化積極向上、社會責任履行到位,職工民眾滿意度高。具體創建標準詳見《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標準》(附屬檔案1)。
(二)和諧勞動關係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創建標準。工業園區、鄉鎮(街道)黨組織領導有力,創建機制機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完備、對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指導有力,轄區內企業民主管理規範、職工權益維護有力,工會組織健全、協商協調製度有效,矛盾調處快速高效,安全生產執行嚴格。具體創建標準詳見《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創建標準》(附屬檔案2)。
三、創建方法
(一)加大宣傳發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網路,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內容,通過開設宣傳專欄、舉行巡迴演講、舉辦主題展覽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推廣成熟經驗和先進典型,打造甘肅和諧品牌、講好甘肅和諧故事,擴大創建活動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影響力。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創建,把和諧勞動關係創建作為各級領導幹部、企業經營者和廣大職工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強化黨政共同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責任感,激發企業和職工參與創建的積極性,提高社會各界對創建活動的認知度、參與度和美譽度,努力營造共商共建共享和諧勞動關係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最佳化指導服務。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成員單位要加強工作配合,統籌協調聯動,對符合創建條件的企業、園區和鄉鎮(街道),各級人社部門要主動上門,開展一對一式的精準服務,通過用工指導、政策諮詢、法律援助、教育培訓等形式提供“診斷式”、全流程、多樣化、多層次的服務指導;各級工會要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積極反映職工呼聲,竭誠服務職工,團結廣大企業、職工共建共享和諧勞動關係,共同推動創建活動持續深入開展。
(三)健全評審評估。各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科學設定創建標準指標體系,引導企業、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對照創建標準開展自我評價,由當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對其是否達標進行評估,充分利用新上線的勞動關係業務信息系統,推廣和諧企業創建資料線上申報審核。創新完善評審評估方式方法,支持引入社會第三方機構服務的方式開展評估評價,形成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評審為主體、社會評估為輔助的和諧勞動關係評審評估機制和規範統一的綜合評價體系,提高評審評估的客觀權威性、科學合理性和社會公信力。
(四)實施獎勵激勵。在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統一部署下,甘肅省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每三年開展一屆全省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活動,採取先創建後認定的方式,從每年培育的企業、工業園區、鄉鎮(街道)中評選創建表現突出的單位,命名為“全省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企業、工業園區、鄉鎮(街道)”,頒發銘牌,並向社會公布。對獲命名以及達到創建標準的企業優先享受政策扶持、精準服務、檢查減免、評先評優等各項激勵政策,可優先推薦和評選五一勞動獎章、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先進單位。並按有關規定對創建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積極宣傳先進事跡,充分激發企業、職工全員參與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的熱情活力。
(五)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創建單位日常跟蹤服務和監督管理機制,定期通報創建活動信息,督促創建達標單位在持續鞏固已有成效的基礎上,不斷提升創建水平。實行創建單位覆核退出和一票否決制度,對存在不簽訂勞動契約、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逾時加班、拖欠工資、違規裁員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以及引發較大影響的勞動關係群體性事件、極端惡性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負面網路輿情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制,三年內不得參與創建示範單位評選;對已獲命名的單位,由市州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報省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審議同意後,取消命名,收回銘牌,並在全省內向社會公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3年5月)
召開全省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啟動會議,對創建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開展創建(2023年5月—2027年12月)
1.創建培育(2023年—2027年)
和諧勞動關係企業創建。全省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面向屬地企業積極發動,開展培育指導服務,推動各類企業對照《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創建標準》,持續開展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每年底開展創建自評,也可聘請社會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創建評估,評估當年創建效能,是否達到創建標準,創建評估的分值達到95分為合格。全省每年重點培育200家優秀企業開展創建活動,並從連續3年創建評估分值達到98分的企業中推薦申報全省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企業。(牽頭單位:省人社廳;責任單位:省總工會、省企聯、省工商聯。)
和諧勞動關係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創建。全省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面向屬地工業園區、鄉鎮(街道)積極發動,開展培育指導服務,推動各類工業園區、鄉鎮(街道)對照《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工業園區創建標準》《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鄉鎮(街道)創建標準》,持續開展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全省每年重點培育5個優秀工業園區、20個和諧鄉鎮(街道)開展創建活動,創建評估的分值達到95分為合格,並從連續3年創建評估分值達到98分的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中推薦申報全省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牽頭單位:省人社廳;責任單位:省總工會、省企聯、省工商聯。)
2.創建示範(2023年8月—長期開展)。
從2023年開始,在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統籌部署下,在每年培育的基礎上,每三年開展一次全省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活動,各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從重點培育的優秀企業、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中擇優推薦申報,對獲命名的單位頒發銘牌,給予各項激勵政策傾斜,並擇優推薦申報全國和諧勞動關係創建示範單位,持續推進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效能提質擴面,形成爭先進位,示範引領,共創和諧的濃厚氛圍。(牽頭單位:省人社廳;責任單位:省總工會、省企聯、省工商聯。)
(三)總結推廣(2027年12月前)。各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對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創建機制,匯總創建典型案例報送省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大力弘揚企業自覺踐行社會責任的新時代精神,厚植企業關心關愛職工、職工愛崗愛企的和諧文化底蘊,實現了企業和職工互利共贏、共謀發展的良好格局。(牽頭單位:省人社廳;責任單位:省總工會、省企聯、省工商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載體。各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推進新時代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不斷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完善創建評價機制,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努力將創建活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二)加強工作協同。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需要各單位和部門多方聯動、共同發力。各地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完善工作協同機制,整合社會各方資源,按照相關單位和部門職責,分工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本地區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蓬勃開展。
(三)加強貫徹落實。和諧勞動關係既要靠創建引導,又要靠真抓實幹。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要嚴格按照方案明確的創建標準,指導轄區企業、工業園區和鄉鎮(街道)明確創建主體責任、重點任務、時間進度、保障措施,並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創建活動各項措施落地落實落細。建立健全創建長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評價認定和覆核退出制度,推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健康可持續發展。
省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印發的《關於在全省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單位與工業園區活動的實施意見》(甘人社明電〔2014〕15號)和關於印發《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企業標準》《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工業園區標準》《甘肅省勞動關係和諧鄉鎮(街道)標準》的通知(甘人社明電〔2016〕1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