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志·人事志》是《甘肅省志》第五十七卷,甘肅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甘肅省人事志編纂領導小組編纂,主編王田青。甘肅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出版。
基本介紹
- 書名:甘肅省志·人事志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社:甘肅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2年12月
- ISBN:7226010348(7-226-01034-8)
- 編纂單位:甘肅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甘肅省人事志編纂領導小組
- 編纂人員:王田青
- 內容時限:前221-198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甘肅省志·人事志》上限起自秦漢,下限為1988年。凡23章76節,50萬字。是志真實、客觀、系統記述了甘肅人事工作的歷史、現狀和發展過程,對民國及歷史上的人事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人事管理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1995年獲甘肅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佳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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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封面
甘肅省志第五十七卷人事志
甘肅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 新的組成人員名單
《甘肅省志·人事志》編纂領導小組及工作人員名單
圖片
題詞一
題詞二
題詞三
題詞四
題詞五
總序
序
凡例
目錄
上篇 民國時期及以前的人事制度
第一章 人事管理機構沿革與職官稱謂
第一節 民國以前
第二節 民國時期
第二章 官吏來源
第一節 元朝以前
第二節 元、明、清時期
第三節 民國時期
第三章 官吏任免
第一節 民國以前
第二節 民國時期
第四章 官吏調任
第一節 民國以前
第二節 民國時期
第五章 官吏培訓
第一節 民國以前
第二節 民國時期
第六章 退役軍官的安置
第一節 安置原則和手續
第二節 退役待遇
第七章 官吏銓敘、考績、考成與獎懲
第一節 銓敘
第二節 考績、考核、獎懲
第八章 技術官職
第九章 官吏待遇
第一節 薪俸
第二節 福利
第三節 養廉金及特別辦公費補助
第十章 官吏退休
第一節 民國以前
第二節 民國時期
第十一章 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隴東分區人事制度
下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章 人事管理工作機構沿革
第一節 省級機構
第二節 省人事廳(局)直屬機構
第三節 地、州、市、縣人事機構
第十三章 幹部吸收錄用
第一節 解放初期的幹部隊伍
一、調派幹部
二、留用舊公教人員
第二節 招收錄用幹部
一、辦法
二、對象
三、條件
四、審批許可權
第三節 招聘契約制幹部
一、招聘農村鄉鎮幹部
二、招聘稅務等契約制幹部
第四節 “以工代乾”轉乾及人民警察改為幹部
一、“以工代乾”轉乾
二、人民警察改為幹部
第五節 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分配與引進
一、分配許可權
二、分配原則和辦法
三、調配派遣
四、分配後的見習使用和勞動實習
五、分配後的調整
六、分配製度改革和畢業生的引進
七、畢業研究生的分配
第六節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分配
一、分配許可權
二、分配原則和辦法
三、畢業生的派遣
四、分配後的見習
五、使用和調整
第十四章 幹部任免
第一節 任免許可權
第二節 選舉、任期、任屆
第三節 任免程式
第十五章 幹部調配
第一節 調配程式和審批許可權
第二節 調配與調整
一、工作需要的調配
二、照顧困難的調配
第三節 編餘幹部的安置
第四節 西藏、青海及甘南州幹部的安置
第五節 幹部調入蘭州市區
第十六章 幹部培訓
第一節 在職培訓
第二節 離職培訓
一、文化教育和正規化培訓
二、政治理論和崗位業務培訓
三、土改和合作化工作幹部培訓
第三節 培訓基地建設
第十七章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
第一節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機關機構沿革
一、省級領導機關
二、地、州、市、縣領導機關
第二節 安置原則和辦法
一、安置原則
二、安置辦法
三、編制和經費
第三節 隨調隨遷家屬的安置
第四節 轉業幹部住房
第五節 專業培訓
第六節 表彰獎勵
第十八章 人才交流開發諮詢服務和普查
第一節 人才交流開發諮詢服務
一、人才引進
二、人才交流
三、人才培訓
四、人才信息
第二節 人才普查
第十九章 幹部監察
第一節 監察機構沿革
一、省級監察機構
二、專署級監察機構
三、縣級監察機構
第二節 獎懲
一、獎勵
二、懲戒
三、獎懲程式
第三節 申訴、控告
第四節 落實幹部政策,糾正冤假錯案
一、“文化大革命”中案件的複查處理
二、“文化大革命”前歷史案件的複查處理
第二十章 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管理
第一節 領導機構和評審組織
第二節 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確定辦法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命制(1949-1965年)
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製(1976年-1983年)
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1985年以後)
第三節 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條件
第二十一章 工資待遇
第一節 工資工作領導機關機構沿革
第二節 工資制度演變
一、供薪並存
二、向工資制過渡
三、擴大工資制範圍
四、全面改行貨幣工資制
第三節 工資制度改革
一、1952年的改革
二、1956年的改革
三、1985年的改革
第四節 工資評定和調整
一、1952年工資評定
二、1953年工資調整
三、1954年工資調整
四、1959年工資調整
五,1960年工資調整
六、1963年工資調整
七、1971年工資調整
八、1977年工資調整
九、1978年工資調整
十、1979年工資調整
十一、1981年工資調整
十二、1982年工資調整
十三、1986年工資調整
十四、1987年工資調整
十五、1988年工資調整
第五節 工資標準
一、建國初期的工資標準
二、1956年的工資標準
三、1957年到1960年3次降低工資標準
四、1985年的工資標準
第六節 工資區類別的演變和調整
第七節 津貼、補貼
一、地區津貼
二、野外工作津貼
三、林區津貼
四、艱苦台站津貼
五、高原臨時補貼
六、特教津貼
七、班主任津貼
八、民辦教師補貼
九、衛生防疫津貼
十、醫療衛生津貼
十一、環境衛生津貼
十二、環保監測、環境研究保健津貼
十三、科研人員保健津貼
十四、農、水、牧人員保健津貼
十五、獸醫人員醫療衛生津貼
十六、基層計畫生育專職工作人員補貼
十七、社會福利事業崗位津貼
十八、殯葬人員津貼
十九、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
二十、專職信訪幹部崗位津貼
二十一、海關人員崗位津貼
二十二、鄉(鎮)幹部生活費補貼
二十三、黨外人士生活費補貼
二十四、基層審計工作人員外勤工作補貼
二十五、廣播電視播音員崗位津貼
二十六、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
二十七、中藥老藥工技術津貼
第八節 獎勵工資
一、增發固定工資
二、增收節支獎
三、獎勵工資
第九節 工資支付辦法
一、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工作後的工資待遇
二、軍隊轉業幹部的工資待遇
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待遇
四、職工調動後的工資待遇
五、受處分人員工資待遇和補發工資
六、假期工資待遇
七、保留工資
八、調乾生等人員工資待遇
第十節 浮動工資和優惠待遇
一、科技人員兼職、交流其間的優惠政策
二、農林第一線科技人員的浮動工資
三、改善知識分子待遇
四、引進國外人才的高薪待遇
五、基層中、國小教師的優惠待遇
第十一節 落實政策人員的工資待遇
一、“文化大革命”前案件複查改正後的工資待遇
二、“文化大革命”中案件複查改正後的工資待遇
三、其他人員落實政策後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二章 福利待遇
第一節 福利費的提取標準及使用範圍
一、個人福利
二、集體福利
第二節 幹部家屬子女的補助
一、子女補助
二、家屬補助
第三節 假期待遇
一、年休假
二、節日假
三、婚喪假
四、事假
五、生育假
六、探親假
七、病假
第四節 職工死亡後待遇
一、喪葬
二、撫恤
三、遺屬生活補助
第二十三章 幹部離休、退休、退職
第一節 離休
一、離休條件
二、離休待遇
三、離休後的安置
四、離休幹部管理和服務
五、離休幹部管理機構
第二節 退休
一、退休條件
二、退休手續
三、退休待遇
四、退休幹部安置
五、退休幹部管理
六、退休幹部管理機構
七、退休工作者協會
第三節 退職
一、退職條件
二、審批手續
三、退職待遇
四、退職幹部的招聘
第二十四章 幹部統計
第一節 幹部統計的建立和發展
第二節 幹部統計範圍和對象
第三節 幹部隊伍狀況分析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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